不动产登记中心收费标准确定 住宅首次办登记每件80元

01.03.2017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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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讯 记者赵燕华报道: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前下发了《关于执行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月23日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情形及标准、证书工本费标准、不动产登记收费优惠减免情形及标准。按规定,住宅首次办证登记每件80元。

根据2559号文规定,住宅类不动产登记,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建设的住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等项目的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办理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登记等项目,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证书工本费标准为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