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不动产登记工作时间表出炉 9月底完成机构设置

01.08.2015  14:18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任务,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颁发新证的时间并向社会公告,最迟不得超过今年12月31日。

  昨日,市编办与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召开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要求把握时间节点要求,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全力做好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

  市编办和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梅州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情况、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汇报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针对各县(市、区)提出的问题市编办有关负责人一一做了解答。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任务,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颁发新证的时间并向社会公告,最迟不得超过今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