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不动产登记确定4示范单位 中山或成首个颁证城市
04.08.2015 14:26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联社
3日,笔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获悉,目前广东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省国土资源厅已选定汕头市城区(包括金平、龙湖区)、中山市、肇庆四会市、清远市佛冈县为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示范单位,要求4地率先完成不动产信息系统等建设,并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带动全省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示范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数据整理建库、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开发建设、人员划转与流程再造、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设立和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发放等4项工作为主要内容,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时间节点,力争在9月底前达到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条件。新版证书发放后,旧版证书即停止发放。
据介绍,目前中山市相关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待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印制出来后便可开始不动产登记,或将成为省内首个启动不动产登记的城市。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不动产登记筹备工作已“万事俱备”。目前,该市的林地、海域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在林业、海洋渔业、农业部门登记。“不动产登记正式启动后,林地和海域使用权的登记将转至不动产登记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颁证则按国家规定,在5年过渡期后再纳入不动产登记部门”。
据悉,中山之所以先行一步,是因为该市土地和房产产权从1999年起已实现了统一登记,整合起来相对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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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5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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