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可以是营利性 民众有望享民办教育

01.11.2016  00:02

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第三次审议新增规定

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10月31日,正在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对备受关注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修改稿中增加了这一内容。

这一规定是在草案二审稿“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规定基础上增加的。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几乎所有民办学校注册都是非营利性的。该规定如获通过,可能政府将回归义务教育阶段的主体功能,民众有望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享受民办教育。

记者   陈晓璇

义务教育不举办营利性民校是正确之举

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是否意味着今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都是公益性的?不收高价学费?……”有不少家长提出这样的疑问。

不能以赚不赚钱来衡量学校是否营利性,而是要从根本性质去看。”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几乎所有民办学校都是非营利性的,包括广州当前所谓的“名校办的民校”,统统都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现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中规定:出资开办民营学校有“要求合理回报”和“不要求合理回报”两种。虽然他们可能会有盈余,但性质上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据介绍, 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就是要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让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但关于民办学校是否可有营利性争议已久。

著名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义务教育阶段不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现阶段是正确选择。  “营利性学校的一大特点是自主开放定价,如果一个地方的优质小学、初中,都集中在民办教育领域,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今后实行天价收费,这可能会把学生进民办小学、初中,演变为公开的以金钱择校。

熊丙奇认为,在义务教育领域,在义务教育严重不均衡、优质义务教育资源集中在民办小学初中的情况下,对民办小学初中办为营利性学校,必须十分谨慎,只有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公办义务教育质量和民办义务教育质量差距不大的情况下,允许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选择举办营利性学校开放自主定价,才会避免激发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