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产分配不均而不肯赡养父母 八旬老夫妇状告七子女

16.07.2016  16:08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二老逐渐变老,四儿子与五儿子希望5兄弟共同赡养两个老人,其他3个儿子虽表示同意,但要求分割当年两个老人名下的责任田和果树,四儿子与五儿子则认为20多年来都是他们在赡养父母,父母名下的责任田和果树理应由他们管理使用。

 

  本报讯  家住五华农村的廖老伯与张大娘夫妻俩含辛茹苦养大5个儿子、2个女儿,本应儿孙绕膝、安享晚年的八旬老夫妻,却因为赡养费一纸诉状将7个子女告上法庭。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兄妹拒绝赡养年事已高的父母?

  原因竟是分家不均。原来,20多年前,随着5个儿子结婚生子及两个女儿远嫁他乡,夫妻俩决定让儿子们分家各自生活,按照农村风俗外嫁的两个女儿不参与分家产。5个儿子分为5家,廖老伯与四儿子共同生活,张大娘与五儿子一起生活,家里的财产和田地均做了相应的分割,当时大家对此没有意见。不过为防万一,廖老伯留下3分责任田,张大娘留下几十棵果树,作为安身立命的单独财产。然而,这留“私产”的行为却为以后的争议与纠纷埋下了隐患。

  分家产后,廖老伯跟着四儿子生活,老伯名下的3分责任田由四儿子耕作,而张大娘跟着五儿子生活,大娘名下的果树自然而然由五儿子管理。老两口的生活费与医疗费也分别由四儿子与五儿子承担。老两口过着含饴弄孙的日子,不亦乐乎。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二老逐渐变老,四儿子与五儿子希望5兄弟共同赡养两个老人,其他3个儿子虽表示同意,但要求分割当年两个老人名下的责任田和果树,四儿子与五儿子则认为20多年来都是他们在赡养父母,父母名下的责任田和果树理应由他们管理使用。双方各执一词,最后演变成双方均不愿意赡养二老。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二老一气之下将7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7个子女共同抚养他们并要求每人承担每月400元的赡养费。

  主办法官考虑到本案属于亲属间的家庭纠纷,具有特殊性,遂联系当地村委干部和驻村律师,借助多方力量,从法律、道德、孝道、亲情出发,对二老及7个子女做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5个儿子共同赡养父母。廖老伯与张大娘也因此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徐冰琪  范汉平)

  宋武杰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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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履行赡养义务

  子女要承担责任

  判案法官指出,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无条件的,不因任何原因而解除。当下,拒绝赡养老人的事件层出不穷,拒绝赡养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诸如分产不均、老人偏心等等。父母把我们从嗷嗷待哺的婴孩养育成独立生活的个体,为我们付出了很多,他们的辛苦不是财产可以衡量的,在他们年迈时,我们要自觉承担起赡养义务。成年子女拒绝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不仅会受到道德与舆论的谴责,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