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不建议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帖举报

07.12.2015  11:02
原标题:不建议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帖举报

  今年在我省查处的省管干部中,举报线索近60%是由群众信访举报提供的。4日,省纪委副书记陈波就信访举报工作接受南粤清风网在线访谈。他表示,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主渠道,省纪委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但他同时提醒,举报线索要清晰,不要空泛,要实事求是,恶意诬告者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今年查处省管干部中近六成来自群众举报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群众信访举报总体呈高位运行态势。2012至201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群众信访举报分别为76856件、62065件、64917件,今年1—10月份已达到55414件,保持了很高的信访举报量。

  今年我省查处的省管干部中,举报线索近60%是由群众信访举报提供的。陈波表示,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主渠道,是查办腐败案件的“弹药”。

  陈波说,省纪委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认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4月起,全省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群众信访举报同样是农村基层问题线索排查的主要来源。截至10月底,全省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9147条,其中立案6904宗,给予党政纪处分3760人。

  在回答网友关于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时,陈波表示,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群众若发现党员干部违反了这“六大纪律”的行为,就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在我省举报量如此之高的信访举报线索中,检举控告类的实名举报量仍较少。“这使得我们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时,难以通过举报人了解更多更有价值的线索。”陈波说。

  陈波建议并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一是实名举报将会被优先受理、限时办理和反馈调查处理结果;二是实名举报案件,查处成功率更高。

   发帖举报或影响安全不实举报易伤害名誉

  举报信写得笼统模糊,泛泛而谈,反映某个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腐败,但又无具体违纪问题说明,甚至有些缺少关键的举报要素信息,这样的举报信很难得到有效处理。陈波表示,当前我省收到信访举报件仍存在不足。

  对此,陈波建议,举报信一是要有明确、主要的举报对象;二是要有尽量翔实的违纪问题的说明;三是要尽可能提供有关证据;四是实名举报。

  随着各种社交平台兴起,一些违纪问题通过网络曝光,最终得到查处。但对实名举报的平台选择,陈波并不建议广大群众选择“网上发帖”形式,而应通过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或纪检监察机关12388统一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

  据介绍,在公开网络或社交平台进行“网上曝光”可能存在几大弊端:一是举报人有可能会被通过技术手段查找到真实身份,进而影响自身安全;二是造成举报信息泄露,引起被举报人警觉,提前毁灭证据,或与相关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不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问题查处时收集有关证据;三是不实举报信息即使经调查能澄清事实,但在网络传播过程中对有关当事人造成的名誉伤害和生活影响难以挽回。

  陈波透露一起因蓄意诬告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例。该案例为我省某市一市民,因其违章建筑被有关部门强行拆除,为泄私愤在网上发帖,举报该局局长拥有“皇宫式别墅”,还伪造照片贴上网,引起网络热炒。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后,查明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查明了发帖人蓄意诬告、发布谣言在网上传播事实,移交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房珊珊 赵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