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的租期满后不归还 称若强制执行就杀执行人全家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谢碧娟、吴浩文报道:被执行人声称若强制腾退就杀执行人员全家,还扬言要炸学校……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今天(8月13日)表示,该院近日执结了一起历时三年的“骨头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租赁土地到期后拒不归还,双方闹上法庭
2001年,罗某向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某村委租赁了一块面积为450平方米的土地,之后又增加租赁面积370平方米,合计总面积约为820平方米。之后,某村委与罗某分别于2006年12月31日、2009年4月10日签订续租合同,租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此外,2004年,罗某的妻弟吴某与某村委签订租用地皮合同书,将另一块2095平方米的预留地(与罗某租赁的土地相邻)租给吴某使用。之后,某村委与吴某于2009年4月10日签订续租合同,租期至2014年4月31日止。期间,罗某与吴某在这片土地上种植了约400棵园林花木以及搭建了约2800㎡的地上建筑物,用来经营KTV、按摩城、旅游公司等。
上述合同期限届满后,罗某、吴某与某村委没有再续签合同。2015年1月19日,某村委向各租户发出腾退通知,要求各租户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各租地上的建筑物及农作物自行拆除清理并将留用地交回某村委,但是罗某、吴某不肯自行腾退归还土地。
2015年7月,某村委将吴某起诉至丰顺法院,后又追回罗某为第三人。请求法院判令吴某、罗某立即腾退返还土地,且分别赔偿合项损失184248元和95604元。2015年12月,丰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罗某、吴某、将涉案土地腾退返还给某村委,并按月支付土地租金给某村委。一审宣判后,罗某、吴某不服从判决,向梅州中院提起上诉。2016年5月,梅州中院二审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执行工作困难重重,被执行人扬言要炸学校
然而,判决生效后,罗某、吴某仍然不肯腾退归还土地,某村委遂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6月,丰顺法院向被执行人罗某等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报告令。
不久,被执行人罗某、吴某到向法院提交拒不履行判决的书面材料,并对法院执行人员进行死亡威胁,声称如果强制腾退就会杀其全家。丰顺法院经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罗某在租赁及占用的土地上种植有约400棵园林花木以及搭建了约2800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被执行人罗某及吴某两家包括老人孩子共9人一直在搭建的建筑物内生活居住,该建筑物内物品繁多,除家庭生活用品外,还包括个人收藏的各类瓷器等。因未发现被执行人罗某、吴某名下有其他房产、土地等可供搬迁安置腾退物品及居住,如果强行腾退,势必对罗某、吴某两家人的生存问题造成重大影响。
因案情复杂,被执行人罗某需腾退土地的面积广阔,物品繁多,无法解决临时安置场所等问题,执行一度陷入僵局。2017年3月,丰顺法院将被执行人罗某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以拒执罪对被执行人判刑,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2018年1月,丰顺法院再次向被执行人罗某、吴某发出限期腾退通知书。由于该案需腾退归还的土地面积较广,土地上腾退物品众多,同时又因被执行人具有激烈对抗的情绪行为,为防止突发情况,经丰顺法院申请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协同执行。2018年1月10日,罗某到丰顺县某小学声称如果法院强制执行腾退其租赁的土地,不对其地上物品进行赔偿,将报复学校,制造恐怖事件。
2018年9月,在梅州中院的协助下,丰顺法院对被执行人罗某作出罚款30000元并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对被执行人吴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在采取司法拘留的过程中,罗某再次扬言将制造暴力事件,报复社会,拒不履行法院判决。2018年9月,丰顺法院将被执行人罗某涉嫌犯拒不履行判决罪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10月,丰顺县公安局以罗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之后,考虑到此案在当地社会影响较大,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平远县人民法院审理罗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2019年4月,平远法院判决被告人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9年7月,丰顺法院启动联动执行机制,依法对被执行人罗某、吴某土地腾退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并邀请了人大代表到场见证。到达执行现场后,丰顺法院执行干警组织申请执行人某村委代表与罗某、吴某办理涉案土地的交接手续,顺利将涉案土地交还给申请执行人某村委。整个交接现场井然有序,没有发生打斗、争吵事件。最终,这起历时三年的执行“骨头案”得到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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