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承诺月薪 敲诈老板要挟公布负面信息

05.01.2016  04:16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思佳)孙某因对工作不满,给公司高管张某发送电子邮件,以对外公布其负面信息作为要挟,向张某索要50万元。张某报警后,孙某被警方抓获。昨天,记者从顺义区检察院获悉,孙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批准逮捕。

该案承办人孟检察官介绍,1987年出生的男子孙某从天津某大学毕业后,在顺义一家国企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前年4月份,孙某因业务上的往来,认识了某公司高管张某,此时张某恰巧在招聘 金融 事业部的业务主管,于是劝说孙某加入其公司,并许诺支付给孙某近万元月薪。

孙某称,在张某的劝说下,他十分心动,“我当时认为如果能应聘成功,会有一个好的职业前景”。之后,孙某顺利通过面试,当上了该公司的金融事业部业务主管。

但是之前许诺的近万元月薪变成了5000元,我还发现张某有造假行为”。孙某说,他接手公司会计报表工作后,发现张某有报表造假、欺诈金融机构的行为。孙某称,他还发现该公司并不如网站宣传的那样好,他认为该公司是个皮包公司。

孙某想到自己为了这样一个公司辞掉了原本不错的工作,而且现在每月只拿到5000元,觉得上当受骗。于是,孙某决定利用张某的违法行为作为要挟,向张某索要金钱,一来可以泄愤,二来也可以获得一些 经济 上的利益。从前年5月份起,孙某多次发送电子邮件向张某索要50万元,还称要公布张某的违法事实。

张某称,此后他一直推脱孙某,但直到去年1月份无法忍受想尽快了结此事,就给孙某打了2万元。但此后,孙某还多次发邮件催促,让张某支付剩下的48万元。去年7月份,张某最终向公安机关报警,随后孙某被抓获。

近日,顺义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批准逮捕。

提示

检察官:遇不公待遇应理性维权

检察官提示,工作人员在遭遇不公待遇之时,应当理性对待,采取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权。切忌一时冲动,采取不当的行为处理,不但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使自己身陷囹圄。尤其是在得知一些违法犯罪事实的时候,一定要向相关部门检举揭发。

检察官提醒广大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小心,注意核实甄别招聘企业的真实情况,必要时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阅企业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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