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农村市场 成伪劣食品“集散地”

24.10.2014  10:44

  程绍德

  本报报道,日前,记者从市食安办了解到,9月中旬至11月底,我市将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目前,该行动的督查工作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已发现散装食品拆包销售后没有标签标识、销售过期食品等问题。

  从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曝光的假冒伪劣商品事件来看,绝大多数发生在农村市场。这些伪劣食品加工作坊集中在农村,销售市场建立在农村,已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服务体系,使得农村成了不折不扣的假冒劣质食品“集散地”,农民消费者也因此吃了不少苦头。

  农村成为伪劣食品“集散地”,原因有多个方面:一是眼下农村一个工商所要负责几个乡镇的集贸市场,点多、线长、面广,监管力量有限,难以保证监管到位;二是农村市场销售网络建设不够健全,缺少规模大、信誉高、管理规范的大中型商业企业,让伪劣商品有了可乘之机;三是农村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农民购物更注重价格,客观上为低价位的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生存土壤;四是农民消费者维权意识较差,发现了问题以后,一般都是自认倒霉,这导致不法商贩销售伪劣食品违法成本非常低。

  农村成为伪劣食品“集散地”,是对农民利益的隐形剥夺,如果任由这种坑害农民的现象发展下去,势必会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的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农村市场日常监管力度,使之成为执法工作的常态。即除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之外,还要多采用突然袭击、打时间差、回马枪等执法手段,以打消不良商贩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要通过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大中型流通企业向小城镇延伸经营网络。此外,作为农民消费者,也应该自觉增强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拒绝做伪劣食品“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体系的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