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证据不足 穗荔湾科信局原局长改判缓刑
02.06.2014 11:51
本文来源: Gd.People.Com.Cn
去年以来,广东科技系统掀起“反腐运动”,其中广州市荔湾区科信局原局长赵必强,被控审批科技项目时收受他人金条和财物,一审被判刑有期徒刑十年。近日,广州中院二审认为,收金条一事证据不足,以疑罪从无原则,改判赵必强缓刑。
据检方指控,赵必强于2012年在担任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期间,收受企业老板曾某给予的龙凤金条2条,价值69772元。此后,曾某从中获取了建设项目,该项目拨款500万元。此外,2010年至2011年间,赵必强还分2次共收受广州一家企业集团公司的副总裁杨某的贿赂,包括人民币60000元和音响设备,经鉴定价值11315元。其间,赵必强多次关照该企业的项目,还曾帮该企业拿下1000万元扶持金。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采信检方指控,认定赵必强构成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罚金8万元。判后,赵必强提起上诉,否认收受了2根金条。(刘冠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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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2014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