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的双边合作协议,2020年度将共同资助合作项目14项,其中 合作交流项目 10项,详情如下:
一、项目说明
对于获准立项的合作交流项目, NSFC 将向中方申请人提供中方科学家访问日本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日方科学家访华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JSPS将向日方申请人提供日方科学家访问中国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中方科学家访日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NSFC向每个项目的中方申请人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资助,用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中方申请人应据此与日方合作伙伴共同商定互访交流计划。合作交流项目的期限为2年9个月,从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对于获准立项的双边研讨会项目,会议地点所在国的机构(NSFC或JSPS)将向申请人提供参会中、日双方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和举办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会议材料印制等。参加双边研讨会科学家的国际旅费将由派出国机构(NSFC或JSPS)提供。
二、申请人资格
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双边研讨会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有2019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在研基金项目。
三、限项规定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中日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再分别向NSFC和JSPS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人须认真填写中文申请书中“项目执行计划”和“项目资金预算表”栏目,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每年的合作计划,包括中方的出访时间和出访人员的名单,日方的来华时间和来华人员的名单以及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出访人员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课题组的成员,不包括学生(在职研究生除外)。在“项目资金预算表”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来访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双方申请人还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时,须将该合作交流协议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
申请举办双边研讨会的申请人须提供中日参会人员名单,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且每个参会人员均须是在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员。申请在日本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并填写本指南所附的英文申请书,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本类别项目(合作交流项目和双边学术研讨会)资助的费用属于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 因此预算金额应填写在预算表的“ 5 、差旅 / 会议 /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里,详细预算情况应填写在预算说明书栏目里。
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7月12日前与我们联系, 以备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 唐家林
电 话:85280070
科学技术处
2019年7月7日
链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征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