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将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和笔试(试讲)的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经审核,共有47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详细名单见《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1.非教师岗位(辅导员和财务室工作人员岗位,下同)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
2.教师岗位(治安系、刑事技术系和计算机系教师岗位,下同)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16:30。
请应聘人员按时参加相应岗位的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二)资格复审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一楼104教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校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并提供相应的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发表的论著和论文或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期同底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4张(背面本人署名);
(六)其他有关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资格复审为不合格。不能参加考试。
四、笔试(试讲)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试讲)时间
1.非教师岗位笔试时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
至11:30。请考生于8:30前到考场签到、验证。
2.教师岗位试讲时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至16:30。请考生于13:30前到考场候考室(滨江校区教学楼二楼201教室)签到、验证,并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二)笔试(试讲)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
附件:1.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教师岗位);
2.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非教师岗位)。
广东警官学院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