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环境卫生作业指引:专人上门收取居家隔离住户垃圾
大洋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获悉,城管部门制定印发《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口罩分类处置规范和环卫工人健康防护规范等。居家隔离住户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口罩),可自己用塑料袋密封好,由垃圾收集人员上门收取。
定点医院暂停垃圾分类
定点医院和医学集中观察点暂停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由定点医院和医学集中观察点管理单位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点,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每天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专业消毒、装袋、密封处理后,投放到指定的集中收运点的专用垃圾收集容器内。
属地环卫部门主动对接定点医院和医学集中观察点管理单位,确定其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点位置和收运时间,并在集中收运点设置专用垃圾收集容器。制定专人、专车、专线、专点收集运输处置方案,安排专用运输车辆收集定点医院和医学集中观察点的生活垃圾。
中心六区将相关专用运输车辆号牌报送市废弃物管中心备案,由市废弃物管中心统一安排该车运送垃圾到指定的垃圾焚烧厂处理;外围五区则由区城管部门统筹安排处理。参加收运的环卫收集人员和司机要经过区卫生防疫部门专业培训,按照卫生防疫要求统一穿着病毒防护服装进行垃圾收运,每天收运不超过2次。
属地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登记、确认居家隔离住户地址,并协商确认每日上门收集生活垃圾时间,同时为住户提供塑料垃圾袋。由居家隔离住户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口罩)用塑料袋密封好,等待垃圾收集人员上门收取。
废弃口罩应密封消毒后投放到专桶
根据国家疾控中心指引,现阶段废弃口罩按以下方式处理: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口罩,纳入医疗废弃物管理,由医疗垃圾收运队伍进行收运;普通人群日常使用的废弃口罩宜用塑料袋密封后投放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其他垃圾桶”内,严禁回收及分拣。对于存在发热、咳嗽、打喷嚏等症状的人或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宜将废弃口罩放入塑料袋,再使用消毒液喷洒至口罩上进行消毒处理后将塑料袋密封,如无消毒液则直接将塑料袋密封,然后将密封后的塑料袋投入“其他垃圾桶”;医学集中观察点产生的废弃口罩由隔离牵头部门指导属地设立临时存放点单独存放,使用消毒液喷洒至口罩上进行消毒处理后,纳入医疗废弃物管理,由医疗垃圾收运队伍进行收运。
《指引》进一步规范废弃口罩收运工作,要求已设置废弃口罩收集专用垃圾桶的单位,应在废弃口罩收集专用垃圾桶内部内设置垃圾袋内衬,方便打包收运;此类单位应指导市民在投放前先用塑料袋将废弃口罩密封好或使用医用酒精或者含氯消毒水喷洒消毒后,再投放到废弃口罩专用桶内;清洁人员在收集废弃口罩前先使用消毒液对废弃口罩收集专用垃圾桶内的废弃口罩进行消毒处理,再将垃圾桶内衬的垃圾袋从桶中取出,密封打包后放入“其他垃圾桶”中,同时,对专用垃圾桶内外及周边场地用水冲洗,并使用含氯消毒剂或酒精进行喷洒消毒。严禁回收和分拣废弃口罩。
(信息时报记者欧嘉福 通讯员成广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