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被诉“Siri”专利侵权 法院驳回原告起诉
记者22日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上海智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公司(Apple Inc.)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作出裁定,智臻公司的起诉被驳回。
原告智臻公司是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的专利权人,该专利的产品之一被称为“小i机器人”,它可以智能地完成与客户聊天、天气查询、地图查询、机票查询等多种功能。而苹果公司于2012年开始在中国大规模发售的苹果4s手机拥有的Siri功能,也是一种智能应用。
智臻公司经对比分析后认为,苹果手机的Siri功能非法使用了智臻的专利技术,Siri的技术方案落入了智臻所主张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在希望能够协调解决此纠纷无果后,智臻公司于2012年9月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诉讼。
2012年11月,苹果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智臻公司所主张的“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发明专利无效。2013年9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苹果公司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转而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上海市一中院四次开庭,后因苹果公司在北京市一中院的诉讼,裁定中止审理正在进行中的智臻与苹果公司之间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2014年7月8日,北京市一中院对苹果公司提起的行政诉讼作出维持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行政判决,苹果公司继续上诉至北京市高院。2015年4月21日,北京市高院以涉案专利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为由,最终认定涉案专利应宣告无效,终审判决撤销原判,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并要求其对此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上海市一中院获悉北京的终审判决后,恢复对智臻诉苹果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的审理。最终,上海市一中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裁定驳回了原告智臻公司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