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彭锦河一行到大岭村扶贫调研
为认真贯彻全省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书记胡春华在全省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扎实推进2277个省定贫困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要求,9月13日,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彭锦河率队到我委对口帮扶村大岭村扶贫调研指导,对大岭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进行部署。
彭锦河一行实地考察了大岭村新农村示范村田三浦村项目,详细了解该项目规划和进展情况,并指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重要承诺,也是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科学设计,因地制宜,分步骤分阶段有效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
彭锦河随后走访慰问了2户贫困户,并在大岭村村委会召开了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驻村工作队和当地政府领导详细汇报了一年以来帮扶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有关工作。彭锦河首先对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省国资委扶贫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肯定了驻村工作队一年多来的帮扶工作,并对扶贫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 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各级党委、政府要精诚合作,把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作为一个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稳步推进; 二是 要积极落实好工作进度要求,抓好扶贫契机,积极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一美化”活动,大幅提高大岭村村容村貌; 三是 要充分发挥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主体作用,做到“三依靠、三当好”,鼓励村民参与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上来,尊重村民意愿,广泛征询村民意见。
省国资委党委办和巡察办有关同志随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