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专家建议 地方立法尽可能一事一法

31.08.2015  10:18

省人大专家建议

地方立法尽可能一事一法

东莞时间网讯 28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东莞市地方性法规审议实务操作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余建红,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王波进行专题授课。

培训班分两个部分。其中,包括举办法制委员会审议法规案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案培训班。

当天上午,余建红就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对法规案的审议要领、注意事项进行了授课。

我市的首部法规决定放在城市管理方面。余建红说,地方立法权限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范围是比较宽的。

为了立法出实效,余建红建议,地方立法要坚持小而精,尽可能一事一法。地方立法应注重体现本地民情、区情和城市功能定位,坚持在“拾遗补缺”上做文章,更多地规范具体问题,不片面追求体例完整和章节条款的一应俱全。

对于做好立法工作,王波建议,地方立法要“有特色”,也就是要求法规要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王波说,法规立项、法规内容、法规形式要体现地方特色和需要。

王波建议邀请相关领域的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实务工作者参加;与社会公共利益、公民权利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还要邀请立场中立的第三方社会组织,特别是公众代表参与论证,避免出现“部门论证”、“精英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