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车数达出租车3倍 “专车新政”备受社会关注

10.11.2015  06:35
乘客代表、出租车及专车司机代表、专家学者等都参加了意见征集 羊城晚报记者 黄巍俊 摄 - News.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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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代表、出租车及专车司机代表、专家学者等都参加了意见征集 羊城晚报记者 黄巍俊 摄

专车新政”征求意见截止,参与座谈会专家透露:

多数人认同专车纳入出租车管理体系

羊城晚报记者 马化展

11月9日,《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阶段结束。

11月7日,交通运输部组织征求意见稿结束前的最后一次专家座谈会讨论了专车焦点问题。参与该次会议的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透露,当天上午时有一些专家质疑交通运输部的立法权限及是否增设了行政许可,但下午对此总体不再存疑。另一位广东代表、来自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的韩彪教授表示,相信征求了这么久的意见,紧接着交通运输部应该会在重新评估后进行修订,但修改幅度如何还未可知。

专车新政

征询意见备受社会关注

过去的一个月里,对出租车行业以及网络约租车“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的讨论成为了舆论热点。

暨南大学舆情研究中心朱磊团队“城市交通现状及对专车态度调查”项目组的调研显示,京、沪、穗、深、杭、渝六个城市的受访者中,近八成表示听说过“专车新政”,超五成者表示愿意参加“专车新政”意见征询。

交通运输部表示,截至7日已收到4600余件各类意见。提出意见的有乘客等消费者代表,有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专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有传统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和“专车”平台企业等经营主体,也有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等管理人员,还有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

而全国各地的交通主管部门也组织社会各界展开讨论。意见分化严重时,还曾出现12名专家联合发出倡议,认为“暂行办法”存在大量违法设定权力的内容,建议暂缓制定。

与会专家

政策会修改但幅度未知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虽然两个新政意见稿同时出台,但更多的聚焦点还是汇集到了与专车相关的“暂行办法”。管理专车,应该选择怎样的管理尺度?这个问题将继续考验交通运输部的管理智慧。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客运管理处处长苏奎表示,正是因为现在的专车发展遇到了问题,乘客与司机、司机与平台以及新老业态之间存在矛盾,在地方上已经开始激化,影响了社会稳定,所以迫切需要相关管理办法出台,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管理。

韩彪教授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对于网络约租车这一比较新鲜的事物,其政策的制定涉及多方利益,要寻求“最大公约数”,达到整体利益最大化,在意见征求结束之时,需要交通运输部去综合此前的各种意见,对此妥当拿捏。

韩彪认为,相信经过这么长时间征求意见,交通运输部应该会重新评估、修订,但修改尺度多大,目前还难以判断。

另一位参加专家座谈会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则表示,预计未来发布的正式文件中,关于专车监管方面的规定不会有太大的变动。

一个月征集期

收集4600余意见集中在十大方面

9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出租车改革方案公开意见征集期正式结束。问计1个月,各方意见都有啥?试点半年,地方政府部门做了啥?最终方案是尽快出台还是“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不少专家认为,国家层面应提出政策框架,同时调动地方积极性进行主动探索和实践。地方的差别化探索与顶层设计合理对接或许是当前政府需要考虑的又一问题。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两份征求意见稿甫一发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讨论,浙江、广东、广西、河南、甘肃等多省份交通部门组织座谈会收集多方建议意见。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司司长刘小明11月7日在出租车改革专家座谈会上透露,20多天来收到社会各方的意见4600多件。

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截至10月26日,意见主要集中在10大方面:一是“专车”是否应作为新业态纳入管理;二是出租汽车新老业态是否应当实行数量调控;三是巡游车经营权改革问题;四是网约车的车辆条件和标准问题;五是网约车与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问题;六是巡游车和网约车价格机制和燃油补贴政策;七是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八是驾驶员权益保障问题;九是加强打击非法运营问题;十是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与规范发展问题。

专车”新业态的定义和发展现状、营运资质的规范以及地方试点和国家制定行政法规政策关系等成为焦点问题。

专家调研结果

广州专车数达出租车3倍 北京因专车更拥堵

对于“专车”的发展现状,暨南大学行政法学专业教授刘文静在对广州出租车市场的调研中发现,广州有近70家出租车公司,合法注册的出租车有两万多辆,而实际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专车数量在其3倍以上。

北京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则有一组数据,证明由于专车的迅猛发展,北京市自今年以来拥堵指数明显上升。他认为,当前专车发展已经引发了社会稳定、乘客安全等一系列问题,行业管理部门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制定政策予以规范,十分必要。

官方谈专车监管

对顺风车留了缺口 各市需要“量身”政策

对于专车的运营资质和监管,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出租车管理处处长王绣春表示,确实需要进一步探讨,但交通运输部在制定办法中留了缺口,比如说真正体现共享经济的顺风车、拼车,在《办法》中没有详细规定。“顺风车的监管从目前研究的法律看还相当不成熟,对如何分辨顺风车、如何监管还没有可借鉴的经验。

目前一些地方有益的探索要与交通运输部的“指导方向”妥善对接,同时对于“个性”特征较强的地方“顽疾”,在统一方案框架中难以找到解决方法的,则需要尽早谋划落地细则。“出租车行业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各个城市,而每个城市情况各有不同,它们应该‘量身定制’适合城市发展的政策。”价值中国会联席会长张晓峰说。

业界普遍认为,上海的“专车新政”改革思路兼顾了鼓励创新、规范管理,承认市场的专车需求,政府管理部门用一种“互联网+”的思维方式去考虑这种新的业态,而不是用传统的方式去管控。

(新华社)

座谈会聚焦两问题

交通运输部是否有立法权限?

在11月7日的座谈会中,交通运输部是否有立法权限这一议题成了讨论重点之一。

据受邀与会的刘文静教授介绍,当天上午的讨论中,参与者对于交通运输部是否有“暂行办法”的立法权限以及该意见稿是否增设了行政许可仍有争议。她说:“交通运输部有没有越权,是这次研讨中最大的争议点。但到了下午大多数人对这个问题的质疑都减弱了,基本都认同没有越权的观点”。

在刘文静看来,“暂行办法”涉及的三项行政许可(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14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2014】412号令),不存在增设行政许可问题。

至于有学者提到国务院以决定的形式保留设定行政许可不具有合理性,刘文静认为那是对“行政许可法”的质疑,不属于制定“暂行办法”过程中应当讨论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会议有21名专家参与,其中有11人参加了联合倡议暂缓制定网络约租车“暂行办法”。

专车是否实行8年报废制度?

刘文静透露,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参与者大多认同专车是具有营运性质的,可纳入出租车管理体系。此次参加研讨会的广东代表有三名,另两位分别是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彪、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客运管理处处长苏奎。韩彪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他看来,专车是出租车的一种类型,只是具备新的技术元素,但核心产品是一致的。

但无论是在此次研讨会会场内还是会场外,关于专车是否与出租车一样实行8年报废制度,则仍然存在争议。

记者采访了解到,无论是专车平台还是专车司机,都表示如果实行这一政策,将导致许多司机退出这一行业。此前神州专车华南大区总经理张志刚在广州市交委组织的新政研讨会上还表示,如果因车辆需注册为出租性质而需要8年即强制报废的话,专车跑的公里数和使用强度又没法和出租车比,如此一来存在资源浪费嫌疑。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在征求意见稿中已将规定报废年限的权力下放给了地方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不过如果地方只是依照多部门共同制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执行,可能会引起新一轮争议,那就超过“暂行办法”可解决的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