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展“剑网2014”专项行动经验交流材料(第一期)
编者按: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第十次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2014”专项行动。“剑网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版权管理和执法部门,坚持以加强网络版权保护,维护网络版权秩序为目标,以广泛发动群众,查办重大案件为抓手,以版权管理促进网络治理,以版权保护维护网络安全,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剑网2014”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天推出“剑网2014”专项行动经验交流专栏第一期,介绍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在开展“剑网2014”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
广州市文化执法总队坚持“六项结合”扎实推进“剑网2014”专项行动
“剑网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在国家和省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部署下,坚持“六项”结合,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一、坚持强化组织领导与夯实执法力量相结合
一是全面部署制定方案。受领任务后,总队党总支专题研讨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精心部署。二是成立队伍强化领导。总队及时成立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保组织领导落到实处。三是主动靠前精心指挥。主要领导多次带队与公安机关互通情况,协调移交事宜,确保案件现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配强骨干广聚智慧。及时调整补充3名思想过硬、素质全面、经历丰富、能力突出的执法骨干充实网络执法处。
二、坚持全面组织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一是加强日常人工巡查。专门聘请网络协管员开展网络日常巡查,坚持每周向上级报告传播信息有害网站及涉嫌侵权案件线索。二是更新软件强化技术防范。与厦门美亚柏科等专业公司签订协议,对网络取证专用软件进行更新。三是多管齐下促进齐抓共管。充分利用新建成的网络文化执法监控系统,统筹调度4个处室各司其职,加强热点领域巡查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声势。四是紧盯重点企业落实属地责任。将注册地在广州市的网络文化网站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网站内容进行实时监控,及早发现案件线索。五是依法查办大案要案。先后查处了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某视听网站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国际唱片业协会投诉移动终端涉嫌侵犯音乐作品信息网络出版权案,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相结合
一是打帮结合指导行业发展。主动牵头召开“广州市互联网文化企业监管服务工作座谈会”,向与会企业宣讲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受到了积极赞许。二是积极宣传法律。制作派发宣传小册子6种,派发宣传资料6万多份,主动接待和回应法律咨询17次。三是引导举报投诉。积极赴企业开展法规宣传,重点讲解版权行政执法投诉办法,鼓励和引导权利人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四、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与提供政策服务相结合
一是注重正本清源指导电信运营商。主动走访调研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广东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等基础电信运营商,指导企业加强版权保护,强化社会责任,积极指导电信运营商接受全国扫黄打非办等部委机关专项检查。二是重大案件专家咨询会商。结合办理重大典型案件,召开“剑网2014”广州地区专家咨询会,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专家学者研讨、咨询、讨论和交流版权执法中重大疑难问题。三是总结案件特点摸索办案规律。主动作为,建成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的扫黄打非成果展示中心,成为宣传教育的良好平台。选派执法骨干,先后28人次赴外省(市),参加国家版权局组织的版权执法培训班授课,较好地展现了总队勤于总结善于钻研的良好风貌。
五、坚持查处案件与探索机制相结合
一是深化两法衔接机制。主动走访广州市公安局,推进行政执法向刑事执法衔接工作。办案处室积极与公安网监、治安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寻求公安机关依法及时介入,利用专业手段及早固定证据。二是探索研讨会商机制。积极走访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版权协会,了解各有关部门对难点热点问题适用原则。三是推动多级联动机制。先后派出6人次赴中山、深圳、惠州等地,协助省版权局、省文化执法局调查办理网络版权案件。活动开展以来,总队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关于五大工程对接的有关部署,先后接纳西藏、贵州等外省6个地区6批次共68名基层执法人员随队培训,有效提高了中西部地区版权执法技能。
六、坚持传统网络监管与移动网络监管相结合
一是更新观念紧跟移动互联形态。利用建成不久的网络监控中心,加强有害信息和侵权内容的搜集搜索,有针对性地向通信管理、公安网络安全、信息化办等部门反馈信息沟通情况,着力形成网络版权保护资源共享新优势。二是更新装备主动应对新常态。主动为执法人员配发移动办案设备,加大对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的监管力度。三是探索机制应对利益平衡。走访调研3家移动应用开发企业,系统了解了苹果应用商店应用软件开发、收费、付费机制,指导有关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制作单位正确行使广播权,杜绝未经授权擅自通过移动网络传播音乐作品,较好地贯彻了利益平衡要求。(局版权管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