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基础教育创强省级奖补专项资金(第四期)预安排方案的公示

03.11.2015  18:57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基础教育创强省级奖补专项资金(第四期)预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1月3日至11月11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37626922,传真:020-37626849。

附件:

2015年基础教育创强省级奖补专项资金(第四期)预安排表.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