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抽查核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近期请留意税务机关信息

30.07.2019  10:32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已于今年1月全面实施。

大洋网讯 昨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获悉,根据有关规定,市税务机关将随机选择部分已申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并开展纳税辅导。 

将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与纳税人联系

市税务局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广大纳税人依法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税务机关将随机选择部分已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并开展纳税辅导。

近期,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短信、个人所得税APP消息、电话或面谈沟通等方式与纳税人取得联系,市税务局提醒各位纳税人予以关注,如通过上述方式收到税务机关的提示,按照提示认真核实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存在错漏,请及时补充、修正。纳税人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或020-89001102热线咨询。

也就是说,税务部门将抽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准确,若发现错漏,就会与纳税人联系沟通,并进行纳税辅导。

纳税人需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从2018年10月起,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改分两步走: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第二步是从今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红利落地。来自广州市税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6月份,广州个人所得税两步改革叠加减税122.7亿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所谓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答记者问时曾表示,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凡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对上的,不需要找纳税人查阅留存资料。但是如果部门信息核对不上,就会找纳税人核对,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和配合,这也是为了保障大家充分享受政策优惠。

税务机关通知方式

手机短信

个人所得税

APP消息

电话

面谈沟通等

收到通知怎么办?

①按照提示认真核实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②若存在错漏,及时补充、修正

纳税人可咨询热线

12366或020-89001102

核查对象

将随机选择部分已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

若发现错漏,就与纳税人联系沟通,并进行纳税辅导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