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03.05.2017  18:54

  5月2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河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副市长谢耀琪要求各县区、市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现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强有力举措,开展综合控制措施,全力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

  会上,市环保局局长钟壬旺通报了河源1至4月份空气质量状况。通报指出,今年第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三,“五一”假期期间,河源连续两天遭遇轻度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根据市大气办督查情况,市区及周边依然存在较多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非正常排放问题,特别是源城区、东源县出现较多焚烧垃圾现象;个别工地无任何扬尘防护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市区多条道路扬尘问题严重,如迎客大道、雅居乐中学门前等道路。

  会议指出,夏秋季节河源污染天气出现的概率较高,挥发性有机物、露天焚烧垃圾、工地道路扬尘等是夏秋季节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要加强监管。

  所有建筑工地都要做到“7个100%”,即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工地拆除、装载采用湿法作业率100%,运载工地物料严密遮盖率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

  要加强对露天秸秆焚烧实行网格化管理,辖区政府应将任务逐级落实到镇村、街道(居委会)负责人;对露天垃圾焚烧进行分类管理,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分别由城管、住建和环保部门负责,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同时要加强对印刷、涂装、家具、注塑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餐饮行业、机动车尾气等产生臭氧前体物的排放源进行重点管控。

  谢耀琪要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各辖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的监管;各辖区政府及市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严控裸露地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地面绿化、覆盖等抑尘措施,对达不到绿色施工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城管部门要增加道路冲洗、清扫、洒水的频次;

  公安、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公安、环保部门要加速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严格查处已到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无牌无证和尾气超标冒黑烟上路行驶的车辆。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的巡查力度,坚决从严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谢耀琪强调,大气污染防治是重大民生问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严格执法,加大督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对于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污染天气的,予以严肃处理,实行问责,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源城区、东源县、江东新区、市高新区、城管、住建、交通、环保、经信、公安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河源市环保局

  编辑:李雪男

 

编辑: 李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