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梅县警方破获“6.22”丙村交通肇事逃逸案

24.06.2015  20:35

6月23日14时许,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犯罪嫌疑人程某(男,42岁,梅县区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办案民警根据其的供述,在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将号牌为粤MEYXXX的肇事车辆扣回。至此,经过梅县区警方连续15小时的艰苦奋战,6月22日晚发生在S223线梅县区丙村路段的致两死一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6月22日22时37分,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110报警台接到警情,称S223线丙村水电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遂指令交警雁洋中队前往处置。该队接指令后于23时抵达现场,并迅速展开伤员救治和事故勘查工作。经查,现场共有三人被一红色小汽车碰撞,其中两名妇女当场死亡,一男子受伤并送医院抢救,肇事汽车随后逃离现场。由于案情重大,该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全力开展破案攻坚。梅县区副区长、公安局长黄黎明获悉警情后,连夜组织、指挥交警、刑警大队、丙村派出所警力开展案件调查和走访取证工作,并于次日带队到现场实地勘查。

为尽快破案,专案组漏夜展开各项侦查工作。一方面对事发路段的“平安梅县”视频监控录相进行筛选排查,掌握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另一方面对丙村、雁洋路段沿线的路边店、酒店、啤酒档展开调查走访,从中发现肇事嫌疑人及车辆的线索。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办案民警最终锁定号牌为粤MEYXXX的小汽车有重大肇事逃逸嫌疑,并迅速落实嫌疑人的查控工作。23日14时许,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肇事嫌疑人程某主动投案自首,并供述了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经审,程某交代其于22日22时许驾驶粤MEYXXX号小汽车沿省道S223线从丙村圩镇回梅城,途经丙村水电站路段时,撞倒谢某、熊某、廖某三人后逃离现场,后将肇事车辆藏匿至梅县区城东镇石月村一汽修场的犯罪事实。

交警部门提醒: 广大市民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施救时,要辨明来车情况、确保自身安全,并设置警示标志;如遇视线较差、恶劣天气或车流密集等情况,要及时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不要贸然施救,以免不测。

(梅公宣 编辑: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