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业主收房发现面积多9平米 需补交房款(图)

30.12.2015  23:52

宝鸡三迪加州阳光小区业主在接到交房通知时,被告知自己的房屋面积增大8-9个平方米不等,超出的面积必须补缴房款。有业主认为,面积误差比超过国家规定的3%,业主们不应再缴纳超出面积的房款。对此,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合同中有关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的约定,超过面积误差比3%的部分,公司将承担一半费用。

业主:收房时发现面积增大 未见到合同争议条款

12月29日上午,苏女士说,今年1月,他购买了一套109平方米的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年底就交房。12月28日交房日期到了,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自己房屋的实测面积为118平方米,比预测增大约9平方米,须补交近两万房款。“当时我去看的时候高层的主体都起来了,谁知道后期竟然大这么多。”苏女士介绍。另一位业主张先生表示,除了房屋面积增大外,开发商还没有根据合同约定封闭阳台。据了解,与苏女士同在一栋楼里的一位业主购买的88平米的房子,竟然多出了8个平米。

随后,苏女士向华商报记者出示了一份与宝鸡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在关于“面积确认及差异处理”的条款中显示,“本合同所载的建筑面积以宝鸡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定为准,若核定建筑面积与合同所载面积不符的,售价按核定的面积如数增减。

据了解,该楼盘和苏女士有类似问题的还有200余户业主,“当初我们签合同时都没有看到合同前面的各种条款,销售人员只拿了后两页需要签字确认的内容让我们看,尤其是现在产生争议的房屋面积增大如何处理的条款根本就没看到。”多数业主表示。

开发商:超过3%面积误差比部分 公司承担一半费用

对于多数业主的不满,宝鸡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杨经理表示,12月24日,公司在报纸刊登了交房公告。其中,178#、179#两幢高层共384户,其中88平米、109平米的各增大8-9个平米,共涉及256户。对于房屋面积增大的原因,杨经理表示合同面积是第三方测量的,而最终面积是由住建部门测量的,因为多种原因造成的误差。

杨经理介绍,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照核定的面积如数增减的方式进行处理,所以就合同来讲开发商并未违约。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经过公司会议研究,提出的解决方案是面积误差3 %的房款价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款由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承担50%的方式解决,因为阳台未封闭仅计算一半的阳台面积,所以同意该解决方案后将不再封闭阳台。此外如果在1月3日前同意上述解决方案的业主,还将免去一年物业管理费。

对于部分业主表示签合同时没有看到合同条款,杨经理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让消费者看过并签字按手印确认的,所以并不认可消费者未看到合同全文的说法。

律师:若违背公平原则 消费者可依法主张权利

宝鸡某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房屋面积误差比增大可能是由房屋测量精准度或政策性原因引起的,目前宝鸡房地产市场上多数开发商对于面积误差比都是按照主管部门测量的实际面积来计算。“房屋面积有少许误差是存在的,但100多平方米的面积,增大9个平方米已经很大了。”该业内人士表示。

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利民表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如果条款限制或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所订的合同属于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消费者有权起诉法院,要求法院撤销;并且开发商还应对条款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义务,导致消费者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法院会支持消费者要求撤销该格式条款请求。

若因为补交面积差价款违背了消费者意愿和承受能力,就违背了公平原则,消费者可依法主张权利。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等价值较大商品时,一定要看清合同细节,防止出现纠纷时自己的权益得不到维护。 华商记者 张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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