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管小区”模式是时候进行总结了

04.07.2017  15:47

  近日,由广东省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办的高峰论坛以“自管”为专题,发布了来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30多个小区自管案例。其中,广州已有十多个小区实现了业主自管。从案例来看,业主自管是可以实现、可以运作好和可以复制的。例如,无锡春江花园是一个没有物业公司的自管小区,业主3252户,在物价上涨情况下,小区0.5元的物业费不变,9年来账面累计结余达1300万元。

  事实上,早在半年前,广州日报也曾报道过广州祈乐苑小区“业主自管”的成功事例:该小区楼梯楼物业费0.7元,电梯楼物业费1元,自管实施3年来,不仅没有上调过物业费,还“赚了”五六百万元,这些钱全部用于小区环境的改善。

  这是一个政府部门和学术机构值得关注的问题。诚然,物业管理是一种市场行为,业主自管也好,聘请物业公司也罢,都属于市场行为,政府没必要直接介入。但是,小区管理问题毕竟关系到千家万户,处理不好,会影响到千百万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所以,这个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公共问题,需要政府发挥应有的引导作用。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现在单一的聘请物业公司模式,暴露的问题比较多,甚至业主与物管双方发生冲突的报道也时有所闻。原因在于这种模式的僵化不变。这种模式当然可以成为小区居民的一个选项,但如果是唯一的模式,难免会出问题。这就需要全社会去摸索新的小区管理模式。而小区自管,已经从实践上探索出了一条新路。那么,这条新路能否成为可复制推广的路子呢?

  对于这个问题,政府应进行研究和判断,如果得出了正确结论,就应当进行规范和引导。我想,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合法性评估。小区业主自我管理的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根据物权法规定,只要经过业主大会“双过半”表决通过,小区业主就可以选择自行管理模式,即在小区全体业主授权下,由业委会带领小区居民对物业进行全面管理。

  接下来需要做的工作和研究的问题,就是对目前业主自管小区的实践进行调查研究,厘清下面这些问题:从总体上看,业主自管和物业公司管理仅是模式的不同,还是存在着优劣之分?业主自管和物业公司管理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在哪里?是不是所有小区自管都成功?成功和失败的比例各有多少?小区自管还需要在哪些方面通过法规政策的规范?

  这些问题只要深入调查,得出结论并不难。怕就怕面对小区自管的实践如火如荼,有关方面却反应冷淡,从而延误小区管理模式改革、改善的进程。因此在这里,笔者呼吁,是时候对小区自管的实践进行总结了!

  ◎周云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