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鼓励老房业主 补建老旧房屋补建维修资金
广州日报讯 (记者赖伟行)因为没有专项维修资金,广州不少无物管、无单位或者无业委会的“三无”老房子在遇到维修难题时,往往因为业主不齐心、无法筹资成功等原因导致维修碰壁。不过,今后老房子“老了病了没法医”的局面有望改变。记者了解到,广州计划参照上海等城市的经验,探索建立老旧房屋补建维修资金机制,鼓励业主为1998年10月1日前出售的老旧房屋补建维修资金。按照现行维修资金标准交存,由业主自行到专户管理银行交存维修资金。
1998年10月1日后新建的商品房小区都设有专项维修资金,大多数房改房一般都没有设立。对此,广州计划建立老旧房屋补建维修资金机制,拟规定维修金标准为每平方米77元(多层、无电梯住宅)和105元(高层、有电梯住宅,独立非住宅)两个档次,据记者了解,这一标准与缴交并不会强制。
今后旧楼加装电梯
将可用专项维修金
针对老旧住宅频发的电梯问题和楼梯楼加装电梯难题,广州还拟规定今后在电梯更新中,维修资金主要用于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的维修和更换。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
推动业主电子投票表决
一次表决多个维修项目
过去,广州不少小区的业主在启用专项维修资金时,由于面临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难的问题,常常无果而终。为了解决这一表决难问题,下一步广州将推动业主采用电子投票形式进行表决。据悉,广州正在天河区试点使用“小区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待该系统成熟后适时向全市铺开。同时,市住建部门将打造一个全市的维修资金信息化平台。信息化平台可为业主提供投票表决、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意见反馈及政策咨询等服务,业主可通过短信、微信、网页、移动客户端进行投票和查询;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发生变化的自动给业主发送短信提醒,如因归集、使用、增值等情况引起的余额变动。
广州上月征求意见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结束意见收集,有望在年底出台。今后,广州计划出台新规定,由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年度维修计划之后,经“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报管理部门备案,可以按照年度计划维修的项目直接向管理部门申请资金划拨,不需要每个子项都走“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流程,通过一次投票集中表决多个计划维修项目,以提高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
而在表决的方式上,广州还拟推出更为灵活的方式,包括委托表决、集合表决、默认表决、异议表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