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频被盗 查询小区监控竟全部坏掉
东莞时间网讯 中秋佳节刚过,国庆假期即将到来,本是大家开开心心计划出游的日子,但家住东城东升路怡丰翠云轩小区的业主梁先生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半个月前,他家刚刚被小偷在白天入室盗走了价值3万余元的首饰及一部单反相机,当警方要调取小区录像时才发现,小区的监控竟然全部坏掉。
记者来到梁先生所居住的怡丰翠云轩小区,小区大门口的保安并没有询问记者是否是小区业主,便让记者进了小区,来到梁先生家所住的6栋2单元楼下,看见单元门也是开着的,对讲设备也不能使用。据梁先生说,今年9月6日,他与妻子晚上下班回到家中,发现家中被盗,便立即报了警。报警后警方勘察现场后确认为入室盗窃,想找物业调取监控。这时候他才知道小区的监控全部坏了,成了摆设。“每年交3000多元的物业费,按照入住合约,小区有24小时监控,但是坏了这么长时间,物业却不修理,也不通知业主,致使我们未来得及采取防范措施。若监控正常运行,这不仅是一个威慑,也可以提高追回被盗物品的可能性,对于这次失窃,物业脱不了干系。”梁先生说。去年9月小区内就发生过一起四家被盗案,当时物业就说监控坏了,现在时隔一年,物业竟然还不吸取教训。
据了解,被盗事件发生后,梁先生曾找怡丰翠云轩物业协商过赔偿事宜,但物业公司让梁先生出具了一份赔偿申请后便没了下文,梁先生再打电话询问时,物业公司就说赔偿申请上面不批准,不能赔偿。
记者又询问了住在怡丰翠云轩小区的多家住户,大家都表示,最近几年,小区物管的安保工作越来越差,北门、西门的门禁设备长期无人管,外来人员随便进出,保安亭形同虚设。关于监控设备的问题,业主们也曾多次找到物管反映问题,但每次总是不了了之。记者试图联系怡丰翠云轩物业管理公司,但一听说记者是来询问被盗事件的,便以经理不在无法接受采访为由挂了电话。
律师说法:小区物业需承担一定责任
小区住户家中财产被盗,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冯律师表示,根据相关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公司对小区负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
“在这个事件中,由于保安不负责及监控缺失等原因,同梁先生家中的财物被盗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联系。”冯律师说,因此小区物业是需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