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化时代的一场遛狗风波
那些能引发撕扯的话题中,养狗纷争算一个常规议题。几天前,“女子上街遭两狼狗撕咬险丧命 目击者:主人在旁看着”的新闻还未冷却,因遛狗引起的暴力风波再起——8月30日,成都邓女士买东西顺便遛狗时,与带小孩的一家三口发生冲突。邓女士称被对方打伤,并造成全身多处伤口,“尤其是脸,已经一半毁容了,我还是一个主持人,靠脸吃饭”。
被打的邓女士,其微博认证为女主持,她将遭遇诉诸微博,寻求舆论救济,结果却适得其反:出门遛狗不牵绳;狗吓到小孩被踢,自己却先想着理论而非道歉,这两点让声援她的力量变得微弱,更多的人斥之为“活该被打”。当然,这声“活该”里,饱含着一种积怨已久的愤懑。
事出之后,邓女士反复强调自己的狗不咬人,这是遛狗者常挂在嘴边的话,但它本质上是个人主义的话术,没法放到公共场所。狗不咬人,不代表他人能够识别,就像性骚扰,语言或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是以他者的感受为标准的,而非自身。可见,冲突发生前,双方已经失去了公共场所行为规则的共识。不牵绳的遛狗者,早晚会和那些反对者来一场遭遇战,这是一场没有止境的冲突“战事”。
打人是非自可法律裁断,可怕的是看客已没有耐心。围观者角色代入,站在一家三口的立场诉说暴力的合法性,他们握紧拳头,每个人都跃跃欲试,想要将爱狗人士打回原形。这种难以遏制的冲动,是基于和爱狗人士的对立,衍生出来的暴力反制逻辑。你不能简单地说这里面谁对谁错,更不能说它代表了正义。迷恋暴力,总是导向一地鸡毛的结果。
拦车救狗的负面效应在于,将法理打碎了。人们发现,在爱狗这件事上,无视公共安全和私人财产拦车救狗,得不到有效制衡。所以,哪怕有《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支撑,遛狗牵绳的常识被叙述了千万遍,邓女士还是持“狗不咬人”的辩术。规则失效,公众很容易寄希望于更高阶的权威介入。在八达岭动物园,这种更高阶的权威是那只咬死逃票者的老虎;在本次遛狗风波里,更高阶的权威则是挥向邓女士的拳头。
违反规则该打、该死的逻辑,向来简单粗暴,那些反对不牵绳遛狗者的人,可能会在闯红绿灯或者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等问题上,持同样的论点。暴力比讲理有用,利益纠纷解决机制逐渐向丛林法则靠拢,这才是真正危险的地方。而更可怕的是,将其合理化,贴上正义的标签,享受那种暴力惩戒违规者带来的快意恩仇,哪怕付出两败俱伤的代价。
以违反规则的暴力反制僭越规则者,最讽刺之事莫过于此。被殴打的遛狗者和爱狗人士以及在屏幕后叫好的网友,未必是分道扬镳的群体,他们本质上是一类人,其行为尺度都迷失在公共场所那繁复的规则体系里了。当然,也许不能责怪他们太多,遛狗的问题,本质上还是城市治理的问题,但事实上,即便是那些以管理经验丰富著称的一线城市,除了往往徒具形式的条例规章,以及那些画面极具冲击力的全城打狗运动,在狗患的治理上还能做点什么?
公力救济缺位,私力救济登场,人们用拳头为城市管理的低效埋单,谈论理性和讲理成了无比尴尬的存在。当殴打遛狗者风波处在一种赞同和反对都不合适的语境之下,各打五十大板容易,怕就怕迷恋暴力成了下意识,它说明这个社会逐渐粗鄙化、丛林化。可是,当我们试图以秩序为由替暴力洗白时,是否也意味着,那些执法者施加给妇孺的暴力,也理所当然?
编辑: 温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