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出台镇村文明创建考核标准

30.07.2016  07:06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上午,东坑召开了文明创建再动员再部署大会,东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刚与部分社村、单位代表签订了文明创建责任书。

记者获悉,东坑已制定了镇村文明创建考核标准,并出台相应奖惩办法,每周通报社村排名。对“及格”以上的社村给予奖励补贴,对连续两周排名倒数3名的社村,由镇主要领导对社村“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

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为“不及格”

记者从昨日会上获悉,为充分调动基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性,全面落实创建工作责任,提高创建工作效能,东坑根据《东莞市2016年文明创建工作督导检查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镇村(社区)文明创建考核办法。

根据东坑考核标准,该镇将从户外广告、城市牛皮癣、环境 卫生 、核心价值观宣传、集贸市场等十多个方面对社村、单位进行文明创建的考核,并由镇文明办、督查办等部门牵头组建考核检查组,每周深入各村、集贸市场进行打分考核,每周通报排名。

考核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及格”,低于70分则为“不及格”。其中,集贸市场管理成为了本次考核的重点,东坑采取了集贸市场管理“一票否决”机制,集贸市场考核“不及格”,属地社村总体考核成绩也将被评为“不及格”。

考核结果与农村干部薪酬挂钩

在实施考核标准的同时,东坑还设立了文明创建整治补助、考核奖惩机制。为加快各社村整治工作,东坑决定对积极主动完成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的社村,根据总体考核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按照属地管理范围大小,各村可获得20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金额。

同时,奖励金额还与考核评比的结果挂钩——总体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实行100%全额奖励,总体考核“良好”的按标准90%奖励,总体考核成绩为“及格”的奖励80%;总体考核成绩“不及格”的不得任何奖励。

同时,为加快推进各村文明创建整治工作,东坑还将对各村给予10万元以上的文明创建补助金额,并要求相关村配套同等的资金,用于文明创建工作。其中,凤大村、井美村等文明创建示范村可获得镇补助20万元,同时该村也要配套20万元资金推动文明创建。

除了奖励,东坑更启动了问责机制。记者获悉,东坑将组织人员每周对各村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对连续两周排名倒数3名的社村,由该镇主要领导对社村“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考核结果还与本年度社村实际工作考评方案、农村干部薪酬管理办法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