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祠复原工程9月开工2016年底完工 投资约5.4亿

20.08.2015  22:50
作为惠州市今年两个重点推进的文物保护项目,东坡祠和宾兴馆重修工程计划9月份开工,预计分别在2016年底和5月份完工。

 

●南方日报记者 徐乐乐

作为惠州市今年两个重点推进的文物保护项目,东坡祠和宾兴馆重修工程计划9月份开工,预计分别在2016年底和5月份完工。19日,惠州市文广新局局长罗川山做客《行风热线面对面》直播节目,回应网友热切关注的文化保护传承话题。

东坡祠复原工程进入招投标

东坡祠复原工程的动工时间曾数次更改,但受征拆和招投标等工作影响,这项工程一直进展缓慢。今年,市两会再次提出,要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快重建东坡祠等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做好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续工作。

罗川山介绍,目前东坡祠景区复原工程已进入施工招标程序,项目设计方案经专家审定和政府审批通过组织实施,正组织开展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各项报建工作,计划在今年9月前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并开工建设,于2016年底完工。

据了解,东坡祠景区位于桥东历史城区范围内,由原惠州卫校、东坡粮仓及周边部分用地组成,总用地面积约3.36万平方米。整个景区主要分为东坡祠核心景区、东坡纪念馆景区、东坡亭粮仓艺术展区及游园休闲景区四部分。

其中,东坡祠遗址位于东坡祠景区中心,为国内可以明确考证的苏东坡亲自筹建的故居所在地。东坡祠修复工程建设方案经市政府十届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约为5.4亿元。

宾兴馆将修旧如旧

宾兴馆位于金带南街三巷10号,是惠州乡绅为资助本地生员参加乡试、会试二建,整座建筑结构严谨,布局合理,较为完整保存了清道光初年的建筑风貌,为人们研究封建社会科举制、道德教育以及古代建筑技艺提供了较高的实物价值。

据了解,2014年6月,惠州市专门组织省、市专家进行讨论和研究,启动了抢救维修工作,并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和规划。针对网友担忧的文物修建中会不会遭到破坏,罗川山回应称,宾兴馆抢救性维修已经列为政府工作报告事项,按照《文物法》等有关规定,维修必须依法保护,科学修缮,修旧如旧,遵循“四个原”,即原结构、原风貌、原工艺、原材料,“决不允许用现在的材料修成‘四不像’。

罗川山介绍,宾兴馆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工作将于近日报市政府审批,项目设计招标工作将于近期完成,房屋征迁等工作也在抓紧进行中,拟于今年9月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动工建设,2016年5月前完成主体工程修复。

根据《宾兴馆规划整治方案》,将保护宾兴馆及周边的历史建筑风貌,保持传统街巷尺度。同时,保护修缮宾兴馆建筑本体,恢复原有历史街巷格局,对严重影响历史风貌的建筑进行整治,使宾兴馆成为“古代科举制度博物馆,金带街历史文化街区重要的历史文化载体和人文景观节点”。

何屋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网友“东江漫步”说,桥东水东街原41号何屋曾被认为是水东街保存得最完好的古宅。但是在水东街改造中,何屋最终被拆掉了。另外,水东街最有价值特色的民国骑楼群,也同时被拆了一大部分。这对于惠州的历史文化保护来说无疑是一种伤害,我们现在有没有具体的措施能避免今后再次发生这样的遗憾?

对此,罗川山坦言,过去由于一些街区还没被列为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惠州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出现过一些缺陷。去年,惠州成功申报了5个省级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包括北门直街、金带街、水东街、铁炉湖和淡水老城。列入保护后,这些街区、文物点将将受到严格保护,接下来一整套保护措施和配套工程将陆续出台,“何屋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此外,街区列入保护后,除了文物点外,其他具有传统历史身份的建筑同样纳入保护当中。目前,惠州还公布了202处传统建筑,这些建筑虽然不是文物,但依旧受到严格法规保护。他表示,水东街原先已经拆掉的历史建筑令人遗憾,只能成为一种历史定格,市民是守护城市文脉的主体,呼吁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历史文化的保护工作。

■答疑解惑

南方日报:惠州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中具体有什么激励措施?

市文广新局:2014年,惠州出台《惠州市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扶持办法》,从制度上确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激励扶持机制,极大地提高了各县(区)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办法》对各级成功申报文化遗产都作了详细奖励规定。如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给予1000万元的扶持经费;成功申报国家重点、省级文保单位,每处分别一次性扶持50万元和20万元;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每人一次性扶持10万元和5万元。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除新申报成功的项目外,对原有的项目,《办法》也作出了相应的扶持规定:被列入省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给予保护责任机构每年5万元的日常管理运作补贴;被列入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给予项目保护单位每年3万元的日常保护活动运作经费。

南方日报:文物保护单位有些属于国有的,有些属于私有的,对于修缮这些文物保护单位有哪些规定?

市文广新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南方日报:惠州市国家级“非遗”项目有2个,省级“非遗”项目有13个,市级“非遗”项目有到54个。其它一些民间的优秀传统文化如何可以申报成为非物资文化遗产项目?

市文广新局: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项目,应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申报项目须提出切实可行的5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取建档、保存、传承、传播、保护措施。

我国非物资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是按照逐级申报原则,进行逐级申报的。我市辖区的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可向所在县(区)文化主管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