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议签署

21.10.2016  14:35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今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议签署仪式,这一举措对推动东江流域上下游做好生态补偿工作,保护和改善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长莫建成、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干杰指出,今年以来,经地方积极协商,福建广东汀江-韩江流域、广西广东九洲江流域、河北天津引滦入津流域等已经签署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东江是我国具有代表性的饮用水源型河流,除提供流域内河源、惠州等市的工农业用水之外,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广州、深圳、东莞等特大城市的重要饮用水水源,是我国名副其实的政治水、生命水和经济水。因此,相对其他流域而言,建立和完善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更具有典型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李干杰要求,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上下游地区应当团结一致向前看,求大同存小异,主动沟通协商,本着“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共同保护和治理流域生态环境。

  李干杰强调,地方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综合施策,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治污。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监管,建立跨界联合执法、环评会商、联动应急、信息共享等机制。资金补偿是重要方式,但不是全部,要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要加大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多宣传报道正面典型,不断提升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对生态补偿的认识,使“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受罚”的意识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产品有价、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观念,营造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莫建成强调,要充分认识建立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意义。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先行者,将为推广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积累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会上,江西省副省长郑为文、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分别代表两省政府签订了协议,江西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分别讲话,赣州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曾文明做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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