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季度销售假药案数量猛增
今年以来,东莞第三法院受理的生产销售假药案呈爆发式增长,仅第一季度受案数量就达到近5年同类案件总数的6倍。昨日,东莞市第三法院发布调研报告,称经各部门联手打击,辖区生产销售假药案数量猛增,今年截至3月17日,涉案被告共计131人中,已有42人被判刑。
一季度案件数是近5年的6倍
据介绍,近半年来,东莞各部门联手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经过集中整治、重拳出击,目前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第三法院法官称,2015年以来(截至3月17日),该院已受理相关案件90宗,涉案被告人113人;已结案件39宗中,42人被判刑,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3人,判以上有期徒刑的3人,缓刑16人。
该法院表示,2010年、2011年辖区无此类案件,2012年、2013年各2宗,2014年12宗,仅2015年第一季度案件数已是历年同类案件总量的6倍。而且后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将移送更多同类案件。
假药查获地多为成人用品店
从该院已审判案例分析,虽然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主体可以为个人和单位,但2012年至今的106宗案件全部是个人犯罪,罪犯年龄最大的65岁,最小的21岁,女性罪犯逾20人。罪犯多为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看到执法人员检查就把假药藏起来,有些是在不同镇区开了两家店,假药轮流销售。
在目前已结39宗案件中,仅有一宗是生产并销售假药的,其余38宗仅为销售假药,并不亲自制造。另外,网络上购买假药销售假药这一渠道也应引起重视。涉案假药查获地点多为成人用品店、药店、小诊所;假药范围多为避孕用品、未经许可的境外药品、常用胶囊等。
[探因]
不少店主以为卖少量假药不犯法
法院分析认为,此类犯罪多发的原因,主要是犯罪主体多为追逐暴利而犯法。涉案的犯罪主体多为个体工商户,这些药店店主认为已办理营业执照,且所售商品几乎都是真品,仅仅混杂少量的假药,涉案数额也不大,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犯法。
三院法官称,根据最新的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期三至十年;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新的刑法规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