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犯罪团伙:四台“挖矿机”“吸金”四千万

24.03.2016  16:11

一犯罪团伙以比特币为诱饵开展传销 该案昨日开审

曾经盛极一时的虚拟货币比特币,最高时曾被炒到一枚数千元。

东莞有一犯罪团伙,竟以比特币为诱饵,采取了传销的模式,用四台挖矿机做基础大量发展下线,人数达32人,涉案金额达4000多万元。

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控组织领导了上述传销活动的被告庭审中承认犯罪,但否认组织领导传销罪名。

案情:发展下线32人

公诉机关起诉称:2013年下半年,才某(另案处理)以香港氪能集团(无工商登记)亚洲区市场总监身份,宣传 投资 集团的挖矿机,可以获得高额比特币回报,该比特币可以自由提现、自由交易。

即以90个比特币(折合人民币约20万元)投资一台K90挖矿机或者30个比特币(折合人民币约12万元)投资一台K30挖矿机为条件,成为氪能集团会员,对应每天收益为0.63和0.18个比特币。

此后,才某积极拉拢许某(另案处理)成为氪能集团会员,许某随即发展了本案的被告人吴某,吴某又发展了王某富和钱某,并将链接在许某挖矿机下面的自己的四台挖矿机免费给王某富和钱某使用。王某富和钱某以该四台挖矿机为基础继续大量发展下线,人数达32人,投资金额为42020743.68元。

其间,吴某以氪能集团大陆市场总监身份,多次组织、出席氪能集团市场推广会、组织会员 旅游 。2014年底,氪能集团比特币价格大幅度下跌,引发投资者恐慌。吴某通过微信、小型会议等方式宣称氪能集团网站调整,很快恢复,并鼓动投资者趁低买入。

2015年2月底,氪能集团网站彻底关闭,才某、吴某等人无法联系。经过众多投资者的报案,东莞市公安局于2015年3月27日对吴某进行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进行逮捕。

检察院认为,吴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否认组织领导传销

庭审现场,吴某承认自己犯罪,但否认犯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她称自己没有组织国外旅游和参加会议,都是由许某负责的,只是应许某要求进行协助;她在微信上发送所有的信息都是许某编写的,她只是进行转发。

在最后陈述阶段,吴某哭称:“在这件事中,我也是受害者。”她称,因为自己是一名单亲母亲,希望自己的孩子生活上过得好一些,当初看到高投资回报,当时并没想过这是非法的,就参加了。

“现在我知道,这不仅害了我自己,也害了别人。”她表示,是因为贪念走向犯罪,希望法院念在她本人不是主观去故意犯罪,而且是初犯,恳求法院能轻判。

  公诉人:一夜暴富只是黄粱一梦

庭审最后阶段,公诉人也向在场旁听人员陈述本案启示。

公诉人表示,随着互联网 金融 飞速发展,和过去相比,除了 银行股票 ,现在人们有了太多的投资渠道,大家也都怀揣着致富的美梦,想通过投资、 理财 的方式改善生活。但是面对琳琅满目的投资产品和商家制定的纷繁复杂的游戏规则,作为投资者一定要擦亮双眼。传销和直销、投资和投机、损失和获利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今天,被告席上的吴某和许多氪能集团的投资者一样,都是传销活动的受害人。”公诉人说,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同时也都是传销活动的加害者,为了高额返利,他们拉拢亲人,游说朋友,劝说同学,大家纷纷用高额的资金去投资到实际上自己并不了解的、甚至我们国家都不承认的、而且看不见摸不到的比特币,不顾一切且一次次将大额投资款汇入陌生的个人银行账户,当所有人如梦初醒时,才发现所谓一夜暴富只是黄粱一梦。

“我们希望通过本案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有风险。”公诉人说。(记者龙成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