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电子厂超标排污仅被罚85.4元 惹热议

24.07.2014  11:58

   广东东莞:一电子厂超标排污仅被罚85.4元

  最近,网友在广东省环保厅官网上发现,在对污染企业进行违法排污进行处罚一栏中,一家来自东莞的企业,侨锋电子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污水,竟然只是被罚款85.4元。

  记者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查到了标号为“东环罚字〔2013〕9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文件显示,2013年2月5日,东莞市侨锋电子有限公司因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违反限期治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东莞市环保局对其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四倍的罚款,共罚款:0.008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记者调查发现,侨锋公司是一家与港台合资的线路板制造小微企业,位于东莞市清溪镇。该公司创立于2004年,以生产单面线路板为主。

  东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 监察员罗连伟:当时2012年的时候,现场执法人员在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取了水样。当时检测出来的结果总铜是1.38毫克每升,总铜最高的排放限值是0.5毫克每升,所以它结果是超标了1.8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环保局对该案实行案审办初审和案审委集体审议两级审理,依照经市政府同意并对外公布实施的《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作出罚款处罚。

  东莞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钟煜铎:核算出这个企业在2012年8月份它的应缴排污费是21.35元,我们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74条第一款的规定,规定处2到5倍的处罚,我们对他作出应缴排污费4倍的处罚,所以核算出来是8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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