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类行业不能自主申报住所信息

30.07.2015  00:39

杨智宏/制图

东莞时间网讯 想开公司不用去村委会开份住所证明?一张办公桌也能开一家公司?这些疑问,都在昨日的东莞市全面推广企业集群注册暨住所登记管理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得到充分解答。

发布会由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张志云解读企业集群注册和住所登记管理两项改革措施。据了解,在住所登记管理改革方面,将对娱乐服务业、重污染行业、危险品行业等三类行业不实行住所信息自主申报。

此前,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标志着集群注册和住所登记管理改革这两项改革由试点向全市全面推开。8月1日起,工商登记窗口正式按照“两个办法”受理业务。申请人可以在东莞红盾信息网下载申请表格,查阅相关登记指南,到工商部门窗口查询,申请人还可以关注“东莞工商”微信公众号,了解登记指南和最新改革动态。

市工商局、电子政务办、法制局、商改办、市场监管办、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局、卫计局、食药监局、公安消防局、国税局、地税局和人行东莞中心支行等部门参与了发布会。

焦点关注

焦点1  负面清单

三类行业不能自主申报住所

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将实行“住所信息申报+负面清单”的登记制度。

今后除负面清单外,创业公司等市场主体在办理登记和相关许可审批时,无须再提交房地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村(居)委会证明等住所使用证明材料,只需自行申报地址、联系人、所有权人、法定使用用途、有关情况说明等五项基本信息即可登记。

那么,“负面清单”有哪些内容?发布会上解释说,娱乐服务业、重污染行业、危险品行业等三类行业,以及住宅商品房、政府保障房、军队和外国企业房产等四类房产,负面清单管理的不实行住所信息自主申报,住所使用证明材料沿用以前规范。

对于媒体关注的村委会过去在核定经营场所方面的职能,改革后将纳入村、社区协管队伍中去。今后,由村(社区)负责组织市场协管队伍对辖区住所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通报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

焦点2  集群注册

找四类机构就可实现集群注册

需要留意的是,改革后的住所信息申报程序很简单。申请人申请工商登记注册、许可审批及备案时,只需填写《住所信息申报表》作为住所使用证明,无需提交房地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村(居)委会盖章的证明等住所使用证明材料。

全面推广集群注册后,除涉及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及从事生产加工、娱乐服务、危险化学品、融资性担保等行业外,市场主体均可以申请集群注册。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张志云介绍说,目前,集群注册托管企业由单一的新设立方式拓展为四种方式设立。除新设主营集群注册托管服务的公司外,会计师事务所、孵化器建设运营企业、企业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可申请变更经营范围从事集群企业托管业务。“这也就意味着,以后一张办公桌就可开公司变成现实,创业将变得更加便利”。

焦点3  企业托管

企业托管费用按市场规则来制定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从事托管服务,要求住所应具有明确地址、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且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申请人信用状况、守法经营状况良好。全面推开集群注册后,从事托管服务的企业扩展到四类。也就意味着,创业者多了一些选择,能够选择更适合自身创业需求的托管企业。张志云解释称,托管本身是一种市场行为,收费标准也就由市场来定。

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如果托管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工商登记,托管企业及集群企业不履行规定义务,都将依法受到处罚并纳入信用管理,而失联的集群企业将被纳入异常名录。同时,鼓励托管企业成立并加入集群注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根据《办法》规定,集群企业完全可自主决定是否由托管企业代理税务、代理记账。

改革试点成果

两个改革试点

激起创业热潮

去年4月,市政府决定在松山湖推行电子商务企业集群注册的试点,经过一年多的探索,效果比较理想。

试点的托管企业共吸引了624家电商企业办理集群注册登记,初步打造了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和初具规模的众创平台,集群注册的模式逐步成熟,具备了向全市推广的条件。

另一项改革试点住所申报制在同年5月在大朗拉开序幕。

统计数据显示,自2014年5月21日,大朗镇实施住所信息申报制后一年,新增市场主体7296户,同比增长25%,其中新增企业2281户,同比增33%,激发了新一轮创业热潮,以住所申报制为基础的基层综合协同监管改革也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