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7%

27.08.2015  15:29

制图/杨智宏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上午,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莞市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东莞市2014年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东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东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及审议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甄瑞潮主持会议,副主任王道平、郭水、尹景辉、李满堂,秘书长陈锡江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来向东列席会议。

去年财政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

会上,市财政局局长罗军文作了《关于东莞市2014年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2014年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1066.2亿元,比上年增长9.4%。其中,上划中央251.6亿元,增长16.5%;上划省165.1亿元,增长5.7%;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5.2亿元,增长11.2%;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4.3亿元,增长0.5%。

“总体而言,2014年我市财政预算完成情况良好。”罗军文介绍说,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任务,二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着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四是着力协调区域发展,五是着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东莞的财政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其中,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2%,超额完成增长10%的预算任务;税收收入占比达80.2%,收入质量位居全省第三。

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3.8亿元

今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3.8亿元,同比增收20.4亿元,增长8.7%,完成年初预算49.1%。

罗军文介绍,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呈现了3个特点:收入保持平稳增长,税收收入企稳回升,工业税收势头良好。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同比增长8.7%,收入增幅高于佛山和广州。

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市税收收入187.4亿元,同比增长3.6%,增幅自2月份以来连续4个月回升。同时,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3.8%,收入质量位居全省第5。

上半年,在民营经济快速成长的带动下,制造业税收实现了平稳增长,增值税收入49.5亿元,同比增长8.2%,发展势头良好。受此影响,上半年我市增值税地方收入同比增长11.5%,增收额占税收增收总额超过9成,对收入贡献度大。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叶绍波认为,总体来看,我市上半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发挥了支持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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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实际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昨日,市审计局局长杜沛游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工作报告》,此次重点对东莞市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还延伸审计了部分重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中心任务,狠抓财政收入征缴,认真落实财政预算支出,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得到较好完成。

数据显示,全年实现综合预算收入73063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1%;综合预算总支出72801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80%;年末综合预算收支结余418586万元。

不过,本次审计也发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如财政预算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完善、污水处理费征管力度欠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达要求、政府投资工程绩效有待提高、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欠规范等。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审计程序和规范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督促问题整改。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东莞市2014年市级决算的决议

(2015年8月26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罗军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2014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杜沛游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东莞市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经过审议,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东莞市2014年市级决算,同意关于东莞市2014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九号)

根据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补选一名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市第126选区(隶属道滘镇)于2015年7月10日补选了邓涛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邓涛的代表资格有效。

市十五届人大代表李仲强,于2015年7月25日因病去世。李仲强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审查报告,确认李仲强的代表资格终止。

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42名。

现予公告。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8月26日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8月26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江流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8月26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运祎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黄汉球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人民法庭庭长;

胡志炜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堂人民法庭庭长;

李少娟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玉立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人民法庭副庭长;

蓝海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邓灿球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莫伟坚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温皓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邓鹤飞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万晓波、黄银笑、叶国东、孔丽、陈肖飞、刘楹茵、阮颖彦、曹延文、莫炳强、张立伟、赵俊东、叶俊彬、郭浩辉等13名同志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魏亚东、张凤芳、黄蔚然、叶翊良、方肖君、伦敏青、钟云芳、李松锦、杨琳、李淑瑜、陈永成、张晃权、方浩威、杨洪、张志坚、方兆秋、郑秋生、曾智生、卢宇炜、卢耀芳、孙淑君、伍秩华、李慧霞、李梦伟、陈杰林、叶玉勤、叶子良、罗政、邓燕雯、史蓓、叶焯彬、林柏、黄斯敏、方颖怡、欧阳钰、何淑贞、温淑仪等37名同志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林富裕、李燕芳、陈明锋、罗伟良、林顺家、陈妙玲、连伟文、赖丽梅、林仕开、姚洁晴、黄艳君、林巧连、赖杰锋、王爱华、任创尧、惠圆圆、尹志锋、黄德森、刘丽璋、丁德彪、李雪梅、林玉霞、袁俊、黄柱坚、黄达泰、曾雯、宋敏、方庆生、刘泽峰、李彩英、罗伟坚、林玉兰、蔡嘉明、李日新、周慧娜、李顺成、姚就明、赖友鸿、黄倩兰、孙育帆、李建辉、林学如等42名同志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程春华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张善华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邓晓红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职务;

黄运祎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方淑敏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志炜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黄汉球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堂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玉立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少娟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锦文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洁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覃进朋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黎长勇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赖池旺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冯影琳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邓黎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苏敏仪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8月26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林庆的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易涛的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冯丽娟的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