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上榜!第十批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公布

14.01.2021  05:54

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了解到,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日前公布,东莞上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8〕25号)要求,在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步考核基础上,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及公示,决定命名秦皇岛市等34个城市为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广东省有三座城市上榜,分别为广州市、汕头市和东莞市。

东莞积极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经过多年的努力,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7年分别下降26.23%、39.68%,用水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14年,东莞市获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2019年,获得“广东省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

■国家考核组到百安居开展东莞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核(资料图)

此外,2018年、2019年分别建成截污管网1525公里、1572公里,有效整治市内324条污染河涌,全部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全市断面水质逐步好转,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节水体制机制逐渐完善,节水法规制度趋于健全,万元GDP取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逐年下降,在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的同时,全市用水总量保持稳定,实现了以较少的水资源消耗支撑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增长。

接下来,东莞还将以此次验收为新起点,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紧盯水情形势变化,在用水管理信息化建设、计划用水精细化管理、再生水综合利用、全民节水意识提升等方面深耕细作,持续推进节水事业迈向新高度,助力提升东莞城市建设品质,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群众享受美好小康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

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河北省: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衡水市、迁安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江苏省:盐城市、泰州市

浙江省:海宁市

安徽省:淮南市、淮北市、铜陵市、滁州市、阜阳市、亳州市

福建省:漳州市

山东省:枣庄市、济宁市、德州市、滕州市

河南省:平顶山市、鹤壁市、漯河市、驻马店市、汝州市、长垣市

湖北省:荆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汕头市、 东莞市

贵州省:遵义市、安顺市

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

文字:查雨霏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