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为企业减负6.5亿
国家人社部联合财政部今年1月1日发出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近日,相关媒体报道,全国有10多个省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加速落地。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社保局获悉,东莞市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的步伐走在全国前列,已提早10个月降至失业保险总费率。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今年下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近期在解读中透露,全国共有22个省份符合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本条件。
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6年3月1日起,东莞市失业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从原来的1.5%下调至0.7%。其中,用人单位费率下调至0.5%,个人费率下调至0.2%,本次调整的执行期至2018年2月。
现在回头来看,该次费率调整,东莞比全国提前了整整10个月。不仅如此,今年3月底,市社保局局长邹联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东莞市失业保险费率0.7%,为全省最低。其中,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利于为企业减负,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据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东莞市失业保险征缴总额为10.97亿元。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导致当年征缴同期增长率为负,达-39.19%,当年仅失业保险费这一项就为东莞市企业实际减负6.5亿元。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否会影响东莞市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呢?
“费率下调不会对失业保险待遇造成影响。”上述负责人通过数据对记者明确说道,从2015年5月起,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由1048元/人·月调整为1208元/人·月。
2016年,东莞市失业保险待遇支付总额为8.17亿元,不仅没有降低,反而同比增涨,增长率达44.35%。
上述负责人说道,东莞市的降低费率是在确保基金运行平稳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从目前的收支状况来看,东莞市很好地平衡了降成本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因此,并不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逐步提高。
编辑: 冯文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