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90后跨年夜加班猝死 家属申请工伤受阻
警方排除小杰被他杀或自杀。
2016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刘成兵和谢飞英夫妇却得知了一个噩耗:他们年仅23岁的大儿子小杰,在跨年夜加完班后不幸猝死。夫妻俩赶赴东莞处理后事时发现,小杰生前未签订劳动合同,其所在公司以“非因公死亡”赔偿家属14万元。目前双方仍在就此事作进一步协商。东莞市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建议,通过查找工资卡流水账单等方式,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进而申请工伤认定。
加完班睡下后再也没起来
当记者见到谢飞英时,她正在翻看着手机相册里儿子的照片,“这个是在北京照的,这个是在西藏,这个是在珠海……”她总在念叨着,仿佛在自言自语。刘成兵告诉记者,小杰生前被东莞某家保安公司分配到东莞南城某酒吧上班,因为是内保,公司安排小杰值晚班,每天的上班时间是晚上8点到第二天凌晨4点。
“他出事那天,本来可以正点下班的,可是公司临时通知他加班,结果一直工作到早上7点。”刘成兵告诉记者,当时已很疲惫的小杰,在接到加班通知时,特意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好朋友兼同事阿发。记者联系上了阿发,他还原了小杰对他说的话:“阿发,我有点累,现在在加班,过来陪我吧。”于是,没有想太多的阿发回到了酒吧陪小杰。
1日早上7点,小杰送阿发回去后也回家倒头睡下。中午11点左右,小杰的小姨谢金英来房间里拿他换洗的衣服,“我当时喊了他几句,他就转了下身,一句话也没有说。”谢金英说。下午5点左右,谢金英发现小杰房门没关,走进去打开灯发现小杰已经没了呼吸。“他当时手臂上都是青的紫的,我摸了一下,全身都是冰的,已经僵了。”谢金英回忆道。而刘成兵向记者出示的莞城分局东征派出所的证明中写明:初步排查死者的死因排除他杀以及自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中写明死亡原因:猝死。
申请工伤认定遇公司阻挠
事发后,小杰的家属来到东莞处理后事。“保安公司劳动合同、出勤记录和工资条都不提供,现在根本就无法申请工伤。”刘成兵称,“一开始他们说会给,但一直拖着,后来我们崔急了,他们直接说没有签。”
然而,阿发却明确告诉记者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每个人进去的第三天都会签劳动合同,不过我没问过他,他也没跟我说到底签没签。”对此,保安公司的负责人景总,拒绝透露相关情况。目前,保安公司支付了小杰家属14万元赔偿金,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上显示的是:非因公死亡赔偿费。
除了合同问题存疑外,昨日,小杰的家属在小杰遗体上也发现了一处可疑之处。刘成兵说,小杰额头处有一个疑似钝器伤害所造成的凹陷印记,印记造成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