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考未录取考生可参加补录 公办普高需550分

17.07.2014  00:06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刚刚从东莞市教育局了解到,为确保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录取计划的完成,今年继续在普通高中常规录取及注册结束后对空余学位安排补录。其中,参与公办普通高中补录的考生学业成绩需在550分或以上,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成绩在530分或以上。考生可于7月17日17:00前,使用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中的中考栏目补填志愿,最多可以填报3个志愿。

   ●2014年普通高中补录招生计划

学校代码

院校名称

办学类型

补录计划数

招生范围

906

虎门中学

公办

217

东莞户籍

928

麻涌中学

公办

76

东莞户籍

936

长安中学

公办

18

东莞户籍

932

济川中学

公办

28

东莞户籍

933

大岭山中学

公办

35

东莞户籍

720

东方明珠学校

民办

376

东莞户籍或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

722

北师大东莞石竹附属学校

民办

47

东莞户籍或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

723

塘厦水霖学校

民办

199

东莞户籍或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

724

粤华学校

民办

147

东莞户籍或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

725

松山湖莞美学校

民办

40

东莞户籍或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

   ●补录条件

  (一)公办普通高中

  考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东莞户籍。

  2.学业考试成绩在550分或以上。

  3.信息技术会考科目合格。

  4.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普通高中以及“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再参与补录)。

  (二)民办普通高中

  考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东莞户籍或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

  2.学业考试成绩在530分或以上。

  3.信息技术会考科目合格。

  4.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普通高中以及“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再参与补录)。

   ●中考录取工作时间表

  7月13日:市中招办公布常规录取结果及通知考生注册。

  7月14、15日:被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

  7月16日10:00前:录取学校将注册人数及未注册考生名单上报市中招办,同时登录中考管理系统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操作方法:普通高中学校使用帐号及登录密码登录东莞教育网中的中考栏目办理注销(网址:DGZK.DGJY.NET,内网IP:10.225.1.63或10.225.1.64,外网IP:218.16.96.172)。

  7月16日:市中招办统一公布补录招生计划。考生可以回原毕业学校或登录东莞教育网(网址:WWW.DGJY.NET)查询补录招生计划。

  7月17日17:00前:各初中学校组织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学校的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志愿,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下一志愿的分数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具体操作方法:考生使用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东莞教育网中的中考栏目(网址:DGZK.DGJY.NET,内网IP:10.225.1.63或10.225.1.64,外网IP:218.16.96.172)进行补填志愿。

  7月17日: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划定分数线并进行录取。公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作为正取生收费;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作为民办生B线收费。

  7月18日:市中招办公布普通高中补录结果。初中学校于上午10:00到市中招办领取补录考生的录取通知书。

  7月21日:普通高中补录学生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