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院开审“太子酒店”组织卖淫案
东莞中院开审“太子酒店”组织卖淫案
包括酒店原董事长梁耀辉在内的47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来源:人民法院报
图为庭审现场。王创辉 摄
本报东莞5月27日电 今天,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莞市太子酒店有限公司(原名太子娱乐城有限公司,下称“太子酒店”)董事长梁耀辉等47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帮助毁灭证据一案。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太子酒店成立于1995年。1997年,股东变更为被告人梁耀辉(占90%股份)和梁灶暖(占10%股份)。2007年,股东再次变更为广东奥威斯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51%股份)和梁耀辉(占49%股份)。其中,梁耀辉系广东奥威斯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占该公司股份99%。太子酒店桑拿中心成立于1998年,由太子酒店经营管理。
从2004年开始,太子酒店桑拿中心逐步开始成为一个大规模提供卖淫活动的场所,组织多名妇女卖淫以吸引客人到桑拿中心消费,从中赚取利润。2004年至2006年期间,梁耀辉安排被告人黄平就、刘裔对桑拿中心桑拿房进行改建装修,配置特殊镀膜玻璃等物品,以方便卖淫活动的实施。
被告人梁耀辉系太子酒店董事长,负责酒店全面工作。被告人郑伟系酒店总经理,2004年开始负责管理太子酒店桑拿中心与财务部,并协助梁耀辉管理酒店经营等相关业务。太子酒店设有董事局、总经理办公室、桑拿中心、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被告人陈浩东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郑伟工作。被告人王建龙系桑拿中心经理,负责桑拿中心的全面工作。王建龙与太子酒店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招聘桑拿技师进行卖淫。
太子酒店使用的公章由被告人梁耀辉保管,所有员工的职务晋升都需经梁耀辉面试后决定。太子酒店从事卖淫活动获利提成在内的财务支出多由太子酒店财务部负责人被告人丁振审批后,再由太子酒店董事办副主任被告人肖秋萍审核并交梁耀辉签署发放。经司法审计,太子酒店桑拿中心仅2013年的非法收入就高达4870万元人民币。
2014年2月,中央电视台对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存在组织卖淫活动进行曝光,罗浩稳等人将卖淫的资料、单据和台账等进行毁灭,另一些财务资料在转运藏匿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案发后,被告人陈浩东等15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耀辉等29人无视国法,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共同触犯刑法,其中被告人梁耀辉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刑责;被告人黄平就等16人无视国法,协助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责;被告人罗浩稳、陈桦无视国法,帮助他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追究刑责。
法庭上,4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案件目前还在审理当中。
(作者:王创辉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