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院“新型独立合议庭”开庭审案

14.10.2015  18:27


东莞中院“新型独立合议庭”开庭审案

来源:法制日报

 

 

 

10月12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推行的“新型独立合议庭”首次亮相,就显现了它的高效——当天集中审理的17宗案件,当庭宣判8宗,另有2宗调解。

东莞法院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案多人少”,每年承担着超10万宗的案件量,法官每年人均结案达300宗。而且,按照以往的审判流程,人民法庭一般只审理以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案件审结后如上诉到中院,还要依据案件类型,分流至各个庭室,再分案给法官,办案时间较长,难以做到快审快结。

为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优化配置审判资源,以及配合该市人民法庭改革等审判实际,东莞中院率先推出“新型独立合议庭”。

东莞中院院长王海清介绍,新型独立合议庭以三名法官、三名法官助理和三名书记员组成,合议庭业务独立于任何一个业务庭,审理各人民法庭以简易程序办理的全部各类型上诉案件。合议庭受理案件以随机分案为主,依法独立审理案件并直接签发裁判文书。目前,该院已成立三个新型独立合议庭,并9月21日开始正式受理案件。

“新型独立合议庭审判运行就是要创新,其中包括庭审创新、裁判文书制作创新、指导人民法庭改革创新。”王海清表示,三个合议庭可以尝试如大幅提高当庭宣判率等不同改革创新特色,从改革创新中体现高质量、高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问题。

三个新型独立合议庭以担任审判长的资深法官姓名命名,依法独立审理裁判案件,  每个合议庭力争年结案1000宗。“以资深法官名字命名合议庭,既可以提升法官的尊荣感,也将增强法官的审判责任担当。”王海清说。

今天开庭审案的是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东莞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程春华命名的“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据介绍,当天集中审理的17宗案件,有民间借贷、加工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房地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案件类型多样化。

不过,通过简易程序审理,有8宗案件当庭宣判,另有2宗案件经过合议庭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的代理人曾律师说:“从我接到二审立案的通知到今天开庭才半个月时间,而且还当庭宣判,非常了不起。这种为当事人着想的改革,我们非常支持。”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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