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临深片房价高位回落 楼市逐渐回归正轨

17.04.2016  09:40

  根据合富辉煌市场研究部关于东莞一手住宅签约数据显示,4月4日~10日临深片区价格环比下降10%,多个楼盘来访量大幅下滑。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一季度东莞楼市一路“高烧”,已提前透支了未来数年的上升空间,加上深圳新政的影响,致使上周需求直线下滑。但从年内的态势来看,临深片区的表现还是值得期待的。

   多个镇去年量价皆达高峰

  去年,东莞临深片区再次成为市场焦点,楼市供需量价皆达到高峰。随着深圳客蜂拥而至,片区楼市“日光盘”频现,新品去货速度基本达到100%。之前不被深圳客看好的清溪和樟木头楼盘也成为“香馍馍”,片区价格更是一调再调,乃至成为东莞房价最高片区。

  瑞峰置业市场研究部数据显示,从各镇表现来看,临深片区内各镇供需量价皆有不同程度的涨幅。其中凤岗供需量价在高位上运行,有恒大绿洲、金地艺境花园、锦龙湾畔、中惠嶺秀、汉邦雍景居、中央豪庭等纯新项目入市,区域严峻的供需矛盾得到相对缓解;其余多个镇同样因深圳客的到来,供需量价皆创历年同期新高。均价上看,2015年临深片区均价过万的镇区更是有多个。

  另外,从瑞峰置业市场研究部提供的首季数据来看,也属临深片区价格涨幅最大,约为16549元/平方米,成交面积为47.83万平方米。

   未来市场表现仍值得期待

  合富辉煌市场研究部数据显示:上周临深片区一手住宅签约均价约为15700元/平方米,环比下滑10%,且多个楼盘来访量大幅下滑。

  “临深片区房价呈现高位回稳趋势。”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一季度东莞楼市一路“高烧”,已提前透支了未来数年的上升空间,楼市终归要回归到理性的运行轨道中。

  不过,从供需比来看,目前临深片区处在缺货状态。瑞峰置业市场研究部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片区整体存量约为35.2万平方米,供求比约为0.57。“临深片区供需矛盾在短期内将会持续。”瑞峰置业市场研究部工作人员称,片区成交量与供应量有很大的关系,年内临深片区还将有很多纯新项目上市,市场表现仍值得期待。

   焦点1:深圳客

   自住客向东莞外溢态势仍会持续

  春节后,大量深圳客到东莞买房,且大多以投资为主。这波热潮一直延续到3月。从3月下旬开始,东莞楼市来访量大幅下滑。业内人士认为,这反映中介炒房哄抬房价以及打击首付贷对深圳客的信心挫伤比较大,导致深圳客迅速陷入观望。再者,3月底深圳楼市政策从严,东莞政策调控预期也越来越强,让市场开始陷入观望中。

  另外,近一年来东莞房价涨得太快,很多项目的价格已不再适宜投资。加上东莞二手房评估价格普遍较低,后续转手难度增加。对于深圳自住客来说,可能会把购房计划延后。

  不过,从长远角度来看,考虑到宜居、距离、区位、经济实力等因素,相比惠州、中山,东莞仍是深圳自住客的首选。且东莞房价与深圳相比要低几倍,在城镇化的推进下,深圳自住客向莞外溢的态势仍会持续。

  “深圳客观望加深将会导致东莞楼市整体大幅下滑,但区域分化明显。”东莞中原研究部工作人员表示,与深圳接镶的区域,如塘厦、凤岗,只是阶段性退潮,由于距离深圳近也宜居,未来深圳客还会持续流入,但更多是倾向自住。

   焦点2:违约潮

   因房价暴涨 片区违约现象增5倍

  2015年下半年起,众多深圳购房者把目光投向东莞临深片区。对于定位为“深圳后花园”的塘厦、凤岗、清溪、黄江等地,房价出现大幅度上涨,甚至“一天一个价”。眼见“有利可图”,不少卖方签了合同后毁约,由此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含二手房交易)也呈爆发性增长。

  上周,东莞市第三法院发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该院管辖塘厦、凤岗、清溪、黄江等临深片区的民事审判庭共受理此类案件338宗,对比去年同期的68宗增长近5倍。对此,该院建议潜在购房人群应注意风险防范,同时也呼吁买卖双方要遵守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不得随意违约。

  对于临深片区房价上涨引发纠纷的原因,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分析认为,一是当事人的诚信意识薄弱。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在楼价短时间飙涨的大环境下,房屋上涨后的差价往往大幅度大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约定按总房价的10%~20%),而违约所带来的损失远远比不上违约可能带来的收益。因此,房屋出卖人往往选择违约,不配合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这也是引发此类纠纷的最主要原因。二是合同约定不明确,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往往涉及买方申请按揭贷款、卖方赎楼注销抵押、快速担保银行放款等繁杂的手续,且涉及银行、担保公司、中介公司、房屋共有人等多方主体。而相当一部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不够明确详细,当事人容易对合同条款产生争议。如部分合同约定首期款由买方交给银行做资金监管。但据了解,东莞地区的银行一般不做资金监管,这样就导致双方对首期款如何支付产生争议。三是共有房屋一方拒不同意出售,在二手房交易时,买方只和共有房屋的其中一个所有人签订协议,由于房价突然飙升,另一共有人便以未经其同意为由不同意出售,拒绝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