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为创新驱动企业减免税31亿 提供定向纳税服务
东莞时间网讯 今年以来,在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上,市国税局、地税局已为企业减免所得税31.14亿元,同比增长49.07%。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受惠金额在全省地级市中均排名第一。
受惠金额居全省前列
为推动东莞创新驱动发展,东莞市国税、地税深化合作,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据统计,我市国、地税共为企业办理“两项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31.14亿元,同比增长49.07%。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减免553户,同比增长61.22%,减免企业所得税18.62亿元,同比增长49.32%;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减免605户,同比增长1.06倍,加计扣除金额50.08亿元,对应减免企业所得税12.52 亿元,同比增长48.69%。
今年截至目前,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受惠金额在全省地级市中均排名第一。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市国税局、地税局深化合作,并加强与科技局密切协作,以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两项重量级税收优惠政策为着力点,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
提供定向性纳税服务
为了切实落实优惠政策,市地税局与国税局、科技局联合开展了两期“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暨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辅导会”,对1063户科技企业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宣讲及纳税辅导,提供针对性的定向纳税服务。
同时,市国税、地税改进了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管理机制。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研发项目事前鉴定改为‘先备案,有异议再事后鉴定’的新模式,大大降低了纳税人享受优惠的门槛。”
此外,市地税局联合市国税局举办了两期创新驱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线访谈,利用网络直播的优势,征纳实时互动,解答纳税人有关创新驱动方面的疑难问题。编印《创新驱动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宣传手册三千多份,向纳税人免费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