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争创制度生态完善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

28.07.2017  15:13

  记者 潘少婷 本报讯    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5》(以下简称《规划》)初审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委员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提出,通过创建活动,把东莞建成一个空间生态科学、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人居生态和谐、文化生态昌盛、制度生态完善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规划》提出实施116个重点项目

  《规划》对2013年-2016年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工作和指标进行了回顾,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体系,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个方面设置43项建设指标,其中国家规定的指标有35项,东莞市特色指标8项,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记者了解到,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难度最大。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增加了体现我市优势的东莞特色指标8项,分别是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产品、行业绿色供应链东莞指数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重点工作措施,主要围绕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等6个方面。《规划》通过分析现状、存在问题和工作措施,提出“六大任务”“六大工程”共116个重点项目。

  其中,“六大任务”包括优化生态空间开发,建设绿色东莞;构建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低碳东莞;构建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美丽东莞;构建生态生活体系,建设宜居东莞;构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人文东莞;构建生态制度体系,建设法治东莞。

  建议把森林小镇列入创建活动中

  会上,市发改局、住建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就《规划》涉及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讨论,与会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委员就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不少部门和代表、委员认为,《规划》非常适宜当前生态发展的新形势,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市林业局建议开展森林小镇建设。紧密结合区位、定位、优势等城镇发展要素,突出城镇的自然资源条件、生态景观、发展特色,打造不同类型的森林小镇。到2020年,全市建成14个森林小镇,其中2016-2018年建成6个森林小镇,2019-2020年建成8个森林小镇,形成生态优美、环境宜居、和谐自然的森林小镇群。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委员、广东桥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亚亚建议,探索实行环保税款专款专用制度,将环境税筹集的各类款项专门用于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项目。她认为,环境税专款专用制度的最大意义在于该制度能有效集中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同时可以提高民众对环境税的支持力度,降低环境税施行阻力,有利于环境税的推广。另外,专款专用资金使用透明度较高,容易受到监督。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何伟光表示,将认真梳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规划》初审报告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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