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以林业“十三五”工作助力绿色发展

11.03.2016  09:15

推进绿化东莞大行动,巩固扩大创森成果

东莞时间网讯 展望“十三五”,东莞市林业工作将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为统揽,以深入推进绿化东莞大行动为抓手,以巩固创森成果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为动力,围绕“现代生态都市”目标定位,着力促进城镇空间与生态环境相融合,进一步提升森林城市品质,实现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推进引导亚公山、银瓶湖、蝴蝶地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小山小湖”建设,新建林科园等特色景区,落实《东莞市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5)》,依托绿色生态文明村、森林家园、美丽乡村建设、“小山小湖”等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以乡土树种为主体深入开展水源涵养林、水乡生态林网等工程建设,推广试点建设红树林修复保护滨海自然湿地,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护壮、养护和管理,做好义务植树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绿地树木认建认养,健全林业法规规章体系,出台《生态景观林带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完善森林资源管理基础和技术装备建设,确保生态红线得到有效管控,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和“互联网+”林业建设,集成“东莞智慧林业云”系统,开展红树林复植、湿地保育等关键技术研发,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贡献率和信息化水平。

力争到2020年,东莞市森林覆盖率达37.5%,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覆盖率达86%,建成森林公园20个、湿地公园20个,村屯林木绿化率达35%以上,全市50%村庄达到林业生态文明村标准。

森林荣誉

荣获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唯一“林改先进典型”、广东省首个“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市”、2015年广东省唯一一个  “国家森林城市”,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获得“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称号。

森林碳汇

“十二五”以来改造水源涵养林5481.7公顷,抚育幼林1.2万公顷,营造水乡生态林网  607.8公顷,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7.4%,活立木蓄积量351.69万立方米,森林生态效益总值79.77亿元。

森林廊道

建设广深高速等五条生态景观林带251.82公里,建成绿道955.9公里,绿道建设获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我市所有道路、水系基本完成绿化建设。

森林公园

建成森林公园总计14个,总面积357.58平方公里,建成森林公园绿道118.1公里,银瓶山森林公园清溪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 旅游 景区,银瓶山森林公园成为全省十大最美森林,全市森林公园年迎客逾千万人次。

湿地公园

开展绿色生态水系建设,出台《东莞市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全市建成湿地公园总计14个,总面积14.24平方公里,东莞生态园获评珠三角地区首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华阳湖湿地公园成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休闲绿地

构建以城市公园为中心,社区公园、广场绿地均匀分布的城区休闲绿地系统,全市城区公园绿地面积2119公顷,建成休闲游憩绿地1287处。建成林业生态文明村63个、森林家园48个。

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

全市以森林为主体建立5个市级自然保护区,规划面积8075公顷。已调查发现野生维管束植物种类1630种(其中国家级和广东省级保护植物16种),陆生脊椎动物239种。

古树名木

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推进古树名木打孔透气、挽救复壮工程,集成“东莞智慧林业云”系统开展古树名木信息化管理,保护全市3833株古树名木。

义务植树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以来,累计出动2872.18万人次,植树10199.50万株,全市义务植树尽责率逾95%。

关于在全市开展“争做绿色主人翁”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的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社会各界人士:

东莞,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东莞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景更美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东莞大行动,在全市范围掀起新一轮的国土绿化高潮,2015年我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现了城市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新跨越。

然而,随着我市绿地面积逐年提高,东莞建成区越来越难找到合适地点,供市民义务植树。为了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形式,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引向深入,在纪念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5周年之际,我们鼓励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方式从过去以直接植树劳动为主,趋向于爱护绿化、保护绿化、传播绿化生态理念为主,通过捐资认养、合作共建等多种形式,建设美丽东莞,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以实际行动支持新一轮绿化东莞大行动,积极参与认建认养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古树名木,形成“争做绿色主人翁”新风尚。

我们倡议:

一、认种一棵树,奉献一片绿——个人认种认养可以认一株或多株,也可以多人认种或认养一株,一抹绿色微不足道,汇聚起来将成为一片森林之海。

二、认建一片林,传承一份情——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带头认建认种绿地树木,以植树护林为载体,树立单位、企业形象,展示行业风采。

三、认养一片绿,留驻一份爱——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加爱绿护绿文明活动,自觉保护身边的绿化成果,做绿色护卫者。留住青山绿水,既是为了我们自己,也是为子孙后代谋福。

广大市民朋友们,守住一片绿色就是保护了我们的家园,营造一片绿色就是创造了一片天地。每认建认养一块绿地、一棵树木,都将点辍出一片新绿;每一份付出、每一滴汗水,都是对“森林之城  美丽东莞”建设的一份贡献。让我们铭志于树、寄情于绿,留下一份永久的纪念,以我们的劳动和爱心,建设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东莞市林业局 

2016年3月12日

东莞市绿地树木认建认养方案

为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东莞大行动,继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激发全市人民爱林、护林、造林的热情,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制定东莞市绿地树木认建认养方案,具体如下:

一、原则

(一)坚持自愿的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自愿认建认养绿地(树木),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自行组织人力、物力在指定区域,按照主管部门的设计要求开展绿化建设或养护工作。

(二)坚持绿地功能定位和产权关系不变的原则。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被认建认养的绿地或树木功能定位不变,产权关系不变。

二、范围与期限

各镇(街)、园区林业主管部门于今年2月底前上报《绿地树木认建认养活动计划表》,列明可供社会认建、认养的绿地(树木)资源,包括:地点、范围、面积、树种、数量等。东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绿委办)审核同意后于3月初向社会公布。用于认建认养的绿地四至界限和权属要清晰;供认养的树木必须是乡土树种,生长 健康 茂盛。

认建认养活动从每年3月上旬开始。认建的绿地,建成后的养护期限为1年,期满可以续养;认养的绿地或树木的养护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低不少于1年,到期可续签。

三、程序

(一)填写申请表:认建认养者到所属镇(街)、园区林业主管部门填写《绿地树木认建认养申请表》。

(二)签定协议:认建认养者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绿地树木认建认养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三)登记造册:林业主管部门对认建认养者进行登记建档、制发认建认养证书和标志牌。

四、责任和权利

(一)绿地认建认养者的责任。绿地认建的,须按绿地权属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开展绿地建设,并在绿地建成后,加强养护,确保各种园林植物的成活率。绿地认养的,须按有关绿化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管养,负责绿地的保洁、淋水、施肥、松土、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委托认建认养的,有关费用由认建单位或个人与相关管理单位商定。

(二)绿地认建认养者的权利。根据认建认养绿地的大小,在绿地树木认建认养有效期限内,认建认养的单位或个人获得市绿化委员会颁发的绿地树木认建认养证书,并享有标识权或冠名权。

1.认建认养绿地5亩、树木(大树或古树)1株以上的,享有认建认养绿地或树木的标识权。

2.认建认养绿地10亩以上的,享有认建认养绿地的冠名权。

认建认养标志牌(冠名标志牌)由绿地树木权属单位负责设置和维护,标志牌内容包括认建认养者姓名或单位团体名称,认建认养地点、范围、面积、树种、期限等。

五、制度与管理

(一)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应认真恪守协议,对所负责的绿地树木认真做好建设、养护和保洁管理工作。  各镇(街)、园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认建认养绿地树木的建设和管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如因人力、财力或其它原因需解除认建、认养协议的,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无故不履行协议或履行协议不到位的,由林业主管部门通知当事人,限期整改。限期内未全部完成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林业主管部门可解除认建认养绿地树木的有关协议,另行安排该绿地(树木)的后续建设和管养工作。

东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