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建局回应“老旧小区增设电梯”“买房两天无理由退定”等热点

25.02.2019  01:30

今年,围绕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市住建局提出打造“品质住建”,实现部门角色定位职责功能“四个升级”,着力提升建设品质、管理品质、服务品质、行业品质、民生品质等“五大品质”,力争实现“六大新突破”。

  ▲市住建局局长何绍田率队做客阳光热线

2月23日,东莞市住建局局长何绍田率队做客阳光热线。何绍田表示,打造“品质住建”,首先要更新理念,为新时代住建事业发展提供理念先导,对住建部门的角色定位、功能使命重新认知,切实做到“四个升级”,即从传统政务部门升级为经济发展部门、从审批管理部门升级为民生保障部门、从行业主管部门升级为价值创造部门、从资源管控部门升级为动能转换部门,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市住建局着力提升建设品质、管理品质、服务品质、行业品质、民生品质等“五大品质”。其中,要全面提升建筑行业建造水平,打造顺应时代潮流、具有东莞特色、符合湾区都市发展的精品建筑和品质工程,提升城市形象和价值品位。此外,该局还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促进农房规范化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水平。

打造“品质住建”的实施路径如何?何绍田表示,重点要实现 “六大新突破”:在改革创新上,重点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项目审批、招投标制度改革;在服务质效上,强化湾区建设服务、为民服务、对企服务、工程建设服务;在行业发展上,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建筑行业做大做强、建设工程绿色化发展;在质安监管上,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严格工程安全管理;在人居环境上,大力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美丽东莞建设,大力提升物业服务和宜居水平、防震减灾水平;在党建保障上,强化政治保障、队伍建设、执行和廉政法治保障。

▲资料图片(全媒体记者 蓝业佐 摄)

延伸阅读

担心“两天无理由退定”难实施?市住建局回应——

东莞近200个楼盘将使用《认购书(范本)

既有住宅能否增设电梯、认购后“两天无理由退定”能否落地实施、如何避免买到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房子等话题备受市民关注。市住建局对上述问题一一给予了回应。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有望年内发布实施

过去老旧小区想要增设电梯,因困难重重一直步履维艰。有市民希望东莞出台政策解决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难题。

对此,市住建局副局长崔岗平带来一则令人欣喜的消息。据介绍,去年年底,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协调会议明确由市住建局接手、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原来牵头部门起草的《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进行深化完善,按程序报批。

目前,市住建局已经征求了相关部门、各园区和镇街的意见,形成了《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月13日通过东莞建设网、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广泛征求市民群众意见。崔岗平表示,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崔岗平还透露,为了提高决策质量,并做好科学民主决策,该局计划于3月18日召开听证会,听取市民、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电梯安装企业等社会公众的意见。下一步,该局将根据公众意见完善《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力争在年内报市政府审定并正式发布实施。

▲资料图片(全媒体记者 蓝业佐 摄)

两天无理由退定”落地在望,近200个楼盘将使用《认购书(范本)

今年1月,市住建局联合市工商局发布通知称,将从3月1日起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以下简称《认购书(范本)》),并创新提出了购房人在楼盘认购之后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

两天无理由退定”能否顺利落地实施?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科长袁少英给予了回应。袁少英表示,3月1日起东莞推广使用《认购书(范本)》,并非强制实施。为了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开发企业自愿采用《认购书(范本)》,该局加强与市房地产业协会合作,对于自愿加入市房协倡议成立的“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自觉接受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开发企业,将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等方面实行差异化优惠政策。

据透露,市房协将于2月28日举行“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启动暨企业授牌活动。到目前为止,已经有50个品牌房地产企业、185个楼盘加入了诚信联盟。这意味着有近200个楼盘将会使用《认购书(范本)》。届时,市房地产业协会官网、东莞建设网将同步发布加入“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的房企和楼盘名单。

对于市民担心“难退钱”的问题,袁少英表示,认购书范本明确,开发商在收到购房人书面申请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应退回。如果开发商逾期没有退还,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来按天来支付利息,作为违约金。

▲资料图片(全媒体记者 曹雪琴 摄)

购房前要先核实是否取得预售证

商品房买卖属于对购房人影响巨大的特殊交易。购房人稍有疏忽,就可能在所购房屋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缴纳了诚意金。

如何避免上述现象发生,市住建局向市民支招,购房前先确认自身具备购房条件。据介绍,我市目前实行住房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市民购房前应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购房、贷款等政策要求,充分了解自身的征信记录、经济能力、贷款额度等,是否具备相应的支付能力,以及拟购商品房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再审慎作出决定。

此外,市民认购前先核实有无取得预售证。不要只听了销售人员简短的、片面的介绍和承诺,就仓促缴纳“诚意金”、“定(订)金”等预订款性质费用。认购前应首先核实拟购商品房所在楼盘楼栋是否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如发现开发商在不具备销售条件的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诚意金”等费用,请及时向住建部门反映。

市住建局还向市民支招,认购时可要求开发商注明具体楼栋房号等信息。为避免后期发生纠纷,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在收款回执、认购书或其他相关书面文件上注明拟购具体楼栋房号信息和交款日期,保留“诚意金”等预订款的电子进账单原件,做好证据保全,以便投诉时配合相关部门核查。

(全媒体记者 潘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