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供电局分局副局长行贿欧林高200万 终审获刑5年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上级领导带队来东莞长安检查工作期间,孙某江因喝酒被当场免去派出所副所长职务。为了帮堂弟恢复职务,东莞市供电局长安分局原副局长孙沛凡“想”起 了时任东莞市长安镇镇委书记欧林高,于是请他帮忙并送去10万港币。堂弟如愿复职!孙沛凡共向欧林高行贿200多万元,被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 年。
行贿欧林高200余万
据孙沛凡供述,他的堂弟孙某江原来担任长安镇乌沙派出所副所长。2010年大运会期间,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带队到东莞长安突击进行扫黄检查时,孙某江在与朋友喝酒。孙某江接到通知回到派出所,因为其在值班时间喝酒,被当场免去职务。
后来,孙沛凡打电话给欧林高,向他说明了情况并请求帮忙恢复孙某江的职务。欧林高回复孙沛凡说过段时间解决该问题。
孙沛凡说,再后来,在欧林高的运作下,孙某江被安排到了长安特警队任副队长。孙某江复职后,孙沛凡又请欧林高在长安凯悦酒店吃饭,并在饭后对欧林高“表示感谢”。
广东省高院终审查明,2004年9月至2012年1月,孙沛凡担任东莞市长安供电公司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2007年至2010年期间,孙沛凡为 在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时任东莞市长安镇党委书记欧林高行贿人民币200万元、港币25万元。而其中的一桩行贿事实是,2010年,孙沛凡的 堂弟孙某江因在领导突击检查期间喝酒被免除职务,为帮孙某江恢复职务,孙沛凡请求欧林高帮忙,并送给欧林高港币10万元。
检举他人涉毒获轻判
孙沛凡今年42岁。2012年10月23日,广州市检察院收到广东省检察院指定对孙沛凡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管辖的通知。次日,孙沛凡在广东省纪委 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广州市检察院反映其行贿、受贿的犯罪事实。同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孙沛凡立案侦查,并对孙沛凡进行了讯问。孙沛凡供述了行贿欧林高的 犯罪事实。
此前,东莞市中院一审认定孙沛凡行贿欧林高的金额是人民币245.2万元、港币25万元。同时孙沛凡还有检举他人涉嫌毒品犯罪的线索,并使案件得以侦破,构成重大立功,为此以行贿罪对其轻判有期徒刑5年。
孙沛凡上诉后,广东省高院二审认定行贿的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港币25万元。对于一二审之间的差额45.2万元,广东省高院在判决中指出,案中的一些证据存在矛盾,根据绝大多数证人证言,认定欧林高在此案中的受贿金额为200万元。
广东省高院同时认为,虽然二审认定行贿金额与一审判决的认定相差45.2万元,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终审据此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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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林高2006年9月至12月任东莞市长安镇党委书记,2006年12月至2011年6月任长安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后来任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因涉嫌受贿犯罪,欧林高去年在汕头市中院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