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修订三份创新驱动配套政策

04.01.2016  11:20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时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岁末年初这一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打起精神,坚决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千方百计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要求,接近年关,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确保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保证群众过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和优化整合东莞市免费婚前 健康 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多个民生事项,及《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等3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配套政策等事项。

关键词:科技政策

修订三份 创新驱动配套政策

会议审议通过了3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配套政策。《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合并了原有的《东莞市重大科技专项资助办法》和《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新的科技计划项目是围绕 经济 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领域以及社会发展领域内关键共性技术和公益性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并推进科技合作。分为重大科技项目和一般科技项目。

会议决定修订资助方式及额度、项目资金的核算范围,细化了项目立项程序,对合同签订流程、内容、要求、审核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合同变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明确了项目验收时间及所需材料,增设了财务验收,修订了项目验收结论,提高了项目管理效率。

会议审议决定修订《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在原有政策资助条件上,增加了“单个项目获国家、省资助资金额度不少于100万元”的条件。在研项目列入“拨贷联动支持计划”,即通过审核并获市政府批准配套资助的在研项目,先由试点 银行 提供不少于配套额度的贷款授信额度,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再申请拨付配套资助经费。

会议审议决定修订《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取消对实用新型授权专利和外观设计授权专利的资助,细化完善了专利优势企业认定条件,提高了政策操作性,新增专利信息分析利用项目资助,修订专利质押融资及交易资助和项目资助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