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入户门槛史上最低 迁入人口再创新高

31.12.2015  16:41

东莞时间网讯 “对于学历低但在东莞打拼多年小有成就的人来说,纳税多也可以成为入户的考核标准,这个很好!”来自河源的陈秀芳已经在东莞工作了近13年,从业务员做起现在已经是某 保险 公司的营业部经理,月收入超过三万元。而她个人年纳税额也已超过十万元,对于跟陈秀芳一样在东莞打拼却又想入户东莞的人来说,2015年最新调整的入户政策,入户门槛更低,也更便利。

2015年东莞在整合此前入户政策的基础上,再次优化了条件准入与积分入户政策,新政策增加了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优化后的政策放宽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的部分准入条件,如申请年龄统一放宽到50周岁。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积分入户,部分指标分值也将适度提高,以逐步解决“在莞参加社保满5年”群体的入户问题。

“史上最宽松”入户政策

陈秀芳现在是一名保险公司营业部经理,月收入已超过三万元。初来东莞时,她从一名商场牛奶推销员做起,如今已做到保险公司部门经理。在东莞的十几年时间,留下的都是自己成长的汗水,她也早已在莞安家。现在的新入户政策,正为这样一批在莞打拼的人才打开了入户之门。

早在2014年4月开始,东莞市就实施人才入户新政,对东莞过去出台的所有人才入户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新莞人可通过条件准入入户或通过积分入户。2015年底,入户政策再次调整,门槛再一次降低,与周边城市及长三角的常州等城市相比,同类人才的条件设计均低于或相当于上述城市入户条件,被媒体称为“史上最宽松”入户政策。

据媒体报道,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东莞入户迁入总人数较2013年增长31.5%;2015年前10个月迁入人数已基本与2014年全年持平。可见受新入户政策效应影响,东莞入户人数有较大增长。2014年入户人数达到14316人,而今年的前十个月已经达到14905人。

正式公布九项人才政策

对比2014年4月发布的条件准入入户政策,就在今年的高层次人才活动周上,东莞正式公布了九项人才政策,除了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出台系列政策外,还包括新的条件准入与积分入户政策。

与2014年出台的入户政策相比,其中条件准入的申请年龄统一放宽到50周岁(调整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才、留学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将职称类人才直入门槛从“中级职称”降低到“初级职称”;将“本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从本市院校扩大到全省。

积分入户方面,结合东莞实际,通过调整部分积分项目,逐步解决“在莞参加社保满5年”群体的入户问题。今年的政策主要是适当提高参保年限、在莞居住就业年限、镇街引导的指标分值,使目标群体基本达到100分的入户分值。

这些入户门槛的降低,将进一步刺激人才入户东莞。

入户新政亮点特别多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放宽人才入户限制,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探索实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经过大半年的时间酝酿,《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也正式公布实施。

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也是入户系列政策中的新增内容。市人力资源局解读,这一政策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镇)重点发展企业等探索实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将员工入户的决定权下放给企业。

企业可向当地镇街提出申请,获得自评资格,自主评选、推荐员工入户,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人才。

细则中明确,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最近24个月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000元;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参加市、镇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在该企业工作期间获得镇街以上表彰奖励;近5年由所在企业选派参加国内外培训或在职教育并取得证书;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

这十二类人才可直接入户

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创业依法经营一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