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有“时间表” 不合格将被约谈

10.09.2020  09:01
茶山镇公共机构全部配置分类垃圾桶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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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镇公共机构全部配置分类垃圾桶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摄影报道:走进东莞市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门口整齐摆放着四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目前该镇公共机构已100%配置了分类垃圾桶。记者9日从市发改局获悉,今年年底前,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将实现全覆盖,凡未在规定时间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公共机构,会对其工作负责人实施约谈。

  部分场所月底实施

  9日上午,记者走进茶山政务服务中心看到,各栋楼层下面均整齐摆放着蓝、绿、红、黑四色垃圾分类垃圾桶。蓝色垃圾桶上标有“可回收物”字样,而绿色垃圾桶、红色垃圾桶和黑色垃圾桶则分别标有“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字样,每个垃圾桶上还印着“垃圾不落地,环境更美丽”的宣传标语。服务中心内还设有宣传栏,用于张贴垃圾分类宣传知识,便于市民了解垃圾分类相关内容。

  “一些环保意识较强的市民看到垃圾桶上的标志,会分类投放,对垃圾回收工作帮助很大。”茶山政务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该中心实行垃圾分类后,大部分市民都能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接下来,还要继续加大宣传,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让大家学会如何进行垃圾分类。

  不仅各镇街的政务服务中心在行动,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也提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此,相关部门还特意提醒广大市民:“市民服务中心、市行政办事中心等6大办公场所9月底前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市民到这些场所办事请注意配合,自觉将垃圾分类投放,用实际行动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对于全市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发改局制订了“时间表”,并下发《东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市发改局介绍,东莞的常住人口数临近千万级,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已连续跻身全国前十。“2020年底前,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或培训活动,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

  《方案》中的公共机构包括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根据“时间表”,市直各主管部门和“3+3”(第一个“3”指的是松山湖、滨海湾新区和莞城街道;第二个“3”指的是东城、万江和南城)示范片区内的公共机构,要在9月30日前全部达到“合格”等级以上,其余公共机构要在11月15日前全部达到“合格”等级以上。

  《方案》提出,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镇街(园区、管委会)年度节能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月度通报制度。未在规定时间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公共机构,要对其工作负责人实施约谈。